logo 首頁 > 文匯報 > 社評 > 正文

從思想意識、制度機制、管治隊伍保障香港尊崇憲制

2020-12-05

「國家憲法日」網上座談會昨日舉行,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致辭中強調,香港社會必須認同與尊崇憲法、必須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駱主任的講話,對香港尊重國家憲制秩序的意識、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機制、將禍國亂港者驅逐出特區管治架構等問題,作出高屋建瓴的闡述;就香港如何從思想意識、制度機制和管治隊伍等方面,保障切實貫徹落實憲法和基本法的要求,進行深刻、清晰、切中要害的剖析,為香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保障繁榮穩定提供重要啟示。

香港特區是國家按照憲法第31條而設立的;香港基本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按照憲法第31條的授權而制定的國家基本法律。香港所有制度和政策都以憲法為根據,包括行政、立法、司法在內的高度自治權也是由憲法授權、基本法規範保障。是憲法和基本法,為香港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提供了堅實的憲制依據和法理基礎。

但是,長久以來,一些別有用心的政治勢力刻意誤導扭曲香港的憲制地位和憲制秩序,片面強調香港的「一制」和高度自治,忽略甚至對抗「一國」大前提和國家主體制度,導致「一國兩制」實踐偏離正軌,甚至面臨脫軌的巨大風險。違法「佔中」、修例風波的出現,就是不尊崇憲法、排拒侵奪中央憲制權力的危險後果。正如駱主任一針見血指出:「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變,而漠視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的根本改變,這是近些年香港出現一些亂象的思想根源。」因此,必須通過廣泛深入的教育和宣傳推廣,讓廣大港人、尤其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確立尊崇憲法及基本法的思想意識。

國家安全是憲法所保護的至高利益,沒有國家安全就談不上「一國兩制」方針的貫徹落實,就談不上香港的繁榮穩定。中央審時度勢,根據憲法和基本法制定香港國安法,堵塞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讓香港進入由亂向治的關鍵時期。以「由亂向治」評估目前香港局勢,是非常精準、意味深長的,其中深意是「勢頭向好、任重道遠」。因此,駱主任在講話中提醒:「為了進一步築牢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堤壩,香港國安法的許多規定還需要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成為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得到香港行政執法司法機關的切實執行。」

確實,在香港國安法的利劍之下,「港獨」、黑暴、攬炒勢力迅速瓦解,社會基本恢復平靜。但要讓這種勢頭保持、深化,讓香港全面恢復法治安寧,就必須健全完善維護國安的制度機制,需要行政、立法、司法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該制定的制定,該修改的修改,該激活的激活,形成一套覆蓋全面、行之有效的長效制度機制;同時要加強全社會尤其是針對青少年的國家安全教育,讓全社會真正明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前提和根本保障,形成維護國安的社會共識,令保障香港長治久安的社會基礎更加牢固。

愛國是憲法規定的中國公民的神聖義務;從香港管治實踐而言,只有實現愛國者治港,香港才能有長遠的安定與發展。駱主任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個月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進一步劃清了「愛國者治港」的底線標準和政治規矩,確保所有從政者擁護憲法基本法、效忠國家和特區,將禍國亂港者驅逐出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駱主任的講話,針對香港「一國兩制」實踐的現實情況,明確了香港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等在內的公職人員,必須遵從的基本政治倫理和準則。

管治隊伍是香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具體操作者,管治隊伍成員不符合愛國愛港標準,管治實踐必然出現問題和偏差。過去多年來,香港管治架構內有部分從政者、尤其是反對派政棍,無視國家憲法、曲解基本法、挑戰國安法,濫用公權力製造政爭、撕裂社會,嚴重妨礙香港政府運作和有效管治,去年以來更變本加厲,不斷突破底線,對「一國兩制」全面準確落實造成重大威脅。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為愛國者治港劃紅線、立規矩,為香港撥亂反正,受到香港廣大市民的歡迎和支持。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後,4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喪失延任資格,15名反對派議員「鬧辭」離開立法會;政府正在安排全體公務員和公職人員宣誓或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這些都是落實愛國者治港要求的必要舉措。目前還受到社會關注的是,區議會儘管屬於諮詢架構,但由公帑運作、有部分社區資源的決策支配權力,因此區議會組成人員同樣應該視為公職人員,但部分攬炒派區議員佔據、利用區議會平台挑戰憲制秩序,衝擊「一國兩制」,損害香港繁榮穩定,明顯不符愛國者治港的標準。對包括這些攬炒區議員在內的無視憲制、漠視法治的公職人員,政府有必要依法將他們清除出管治架構,切實落實愛國者治港要求,體現憲法和基本法的核心要義。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