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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設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

2020-12-1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莉 杭州報道)昨日,據浙江省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消息,本月25日前,浙江省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將投入使用。對於無法提供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以及冷鏈食品溯源碼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銷售。

浙江省防控辦常務副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陳廣勝介紹,為更好地實現源頭阻斷、精準防控,浙江省積極探索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模式,以設區市為單位,按照存儲總容量應滿足轄區內進口冷鏈食品5日內流入總量的要求,合理布局設立監管倉。監管倉按照公共集中監管倉、企業集中監管倉、第三方集中監管倉相結合的方式設立。

入倉需兩天前預約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張雪林表示,「進口商或物主需至少提前兩天在『浙冷鏈』上預約申報入倉,經『浙冷鏈』系統統一調度後,按照預約確認時間,提前安排進口冷鏈食品提櫃離港、貨櫃運輸等工作。入貨倉卸貨並完成採樣檢測後,消毒人員將對進口冷鏈食品內外包裝及集裝箱等進行預防性全面消毒。完成上述步驟,獲取『三證一碼』後,方可出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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