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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結外力案曝光 肥黎提堂禁保釋

2020-12-13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昨日身戴鎖鏈被押上囚車,前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中新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昨日身戴鎖鏈被押上囚車,前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中新社

國安法官主審 控方指黎乞美制裁內地香港

被控欺詐及還押候訊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警方國安處加控違反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呈交的案情撮要列舉大量黎智英涉嫌犯下的罪狀,由於警方需時檢視黎智英Twitter戶口內逾千個訊息及評語、訪問片段及黎在海外的活動,涉及乞求美國制裁內地及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押後至4月16日再訊,又認為黎智英所涉罪行性質嚴重,且在保釋期間干犯相關控罪,故拒絕其保釋,須繼續還押監房。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73歲的黎智英被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在《 2020年全國性法律公布》(2020年第136號法律公告)附表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29(4)條。

控罪指,黎智英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鐵甲囚車押解 旁聽者須經安檢

與早前黎智英提堂不同,懲教署昨明顯加強押解黎智英的保安,派出有懲教署「飛虎隊」之稱的區域應變隊人員押解,亦出動押解重犯的鐵甲囚車,而法院也為黎智英案特別設立安檢,旁聽人士入庭前要搜袋,亦不准帶液體,通過檢查才可入庭。同時,警方國安處及機動部隊也在法院戒備。

據了解,控方呈上的案情撮要長達18頁,列舉黎智英曾撰寫的文章、接受的訪問、Twitter賬戶帖文,涉及抹黑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的言論。今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繼續作出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其間透過Twitter及其名下《蘋果日報》發表文章,及接受外媒訪問,意圖煽動他人或外國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進行制裁,其間美國亦通過所謂《香港自治法》等法案。據悉,警方調查發現黎智英與一個乞求外國對中央及香港政府進行制裁的組織也有關連(見表)。

涉推特逾千信息 明年四月再訊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昨日向法庭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查黎智英 Twitter 賬號內逾千條信息和留言,以及相關視像訪問,同時反對黎智英的保釋,指本案控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黎智英有潛逃風險,且被告在擔保期間犯案,包括於今年5月18日就其他案件首次上庭後獲法庭擔保期間,再涉嫌干犯3宗案件,涉及參與6月4日未經批准集結及本案。黎智英今年8月已因本案被捕,但之後仍然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故此他有再犯風險。

當控方向法庭提出反對黎智英保釋時,黎智英一度搖頭。當蘇官宣布將案件押後時,指示黎智英起立,黎智英一度「走神」無反應,要法庭傳譯員重申蘇官的提示,黎智英才站起身。

蘇官表示,考慮警方需時調查逾千條Twitter訊息及翻看訪問片段等,遂應控方要求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考慮到罪行性質嚴重、一旦定罪後可能判處的刑罰,決定不批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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