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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國家及地區官員上任須宣誓規定

2020-12-17

中國內地

2016年1月1日起,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美國

聯邦僱員、法官、政治任命者、總統及副總統,都要在就職時宣誓效忠。美國很多地方州政府、當地市、縣政府的會議開始前均會集體宣誓。

南非

規定各州高級職位官員的宣誓或任命,需在首席大法官或首席大法官指定的另一名法官面前宣誓。

新西蘭

要求法官、警察、武裝部隊以及各政府官員執行就職宣誓效忠。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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