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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小惡」而縱 才能實現「清零」

2020-12-28

政府專家顧問袁國勇透露,過去一年有3%特定檢測群組人士懷疑提交假的深喉唾液樣本,用水喉水取代口水。壎籵嬝@中心表示這種做法或會有法律責任。

3%的比例固然令人震驚,意味茞o涉的虛報個案可能數以萬計;更讓人吃驚的是,防疫當局從未透露過這種不屬於個別的現象,更沒有任何相關的執法信息,沒有公開譴責、制止這種不負責任的違法行為。

本港經歷四波疫情,在防疫措施的補漏方面逐步改善,但落實不到位的情況依然嚴重,政府必須認真學習內地啟動「戰時狀態」的防疫態度,從每一個環節有效落實防控措施,對部分市民的劣行勿以「小惡」而縱容,嚴格執法,才有可能實現「清零」。

經歷過多波疫情折騰,政府近期痛定思痛,亡羊補牢,重視從法例制度入手堵塞防疫漏洞,包括要求海外入境人士入住指定酒店隔離21天,安排專車接送入境者去指定酒店做到閉環管理,加強對爆疫群組落實強檢令等等。但再嚴格的措施,關鍵都重在落實執行,否則形同虛設,就會失去堵截疫情擴散的意義。

袁國勇透露有3%深喉唾液樣本造假是一個警號,凸顯本港在落實檢測措施上的重大漏洞。不要認為3%的比例很低,根據立法會文件,截至11月初,本港已處理了逾61萬個特定檢測群組樣本,以此推算3%已涉及18000多個樣本。既是高危群組強檢,這些造假者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陽性比例,亦可能已有18個感染者在社區播毒,以新冠病毒的高傳染性,足以成為本港疫情擴散的「火頭」。

防疫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必須做到滴水不漏,努力做到堵住任何一個漏網之魚,否則根本無法做到「清零」。檢測樣本造假而沒有執法堵截,一葉知秋,足見本港防疫措施落實粗疏,監控不到位。

提供假樣本蓄意造假,本身當然是這些自私市民不守法的惡劣行為;但另一方面,這種造成強檢重大漏洞的違法現象,顯然存在多時,相關部門應該一早知悉,為何一直未見有對違法者依法懲罰以儆效尤呢?如果政府能夠在發現第一宗假唾液造假時就強勢執法,並且高調示警,相信就不會出現有3%假唾液樣本的驚人現象。為何明明發現嚴重漏洞卻置之不理,是不重視還是束手無策?這是政府必須檢討的問題。

香港法例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任何人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可被罰款10,000元,若收到強制檢測令不遵從,更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政府若對逃避強制檢測的行為長期不執法,只會令市民失去了對法律應有的敬畏,增加政府抗疫的難度,令全港市民受害。

內地成功的防疫經驗,正正在於政府以「戰時思維」的態度和措施,一絲不苟防疫,各部門充分合作聯防聯控,對防疫要求嚴格落實、一步到位,做到誰違規誰負責、誰疏忽誰負責。近日北京、遼寧等地出現零星個案,當地政府立即宣布進入「戰時狀態」,動員人力物力展開大範圍的檢測排查,對爆發病例的地區實施封閉式管理;最關鍵是執行防控措施一絲不苟,不允許出現任何執行環節的疏漏。相比之下,香港因為措施和落實上的不到位,已經錯失了太多的疫情防控時機。特區政府必須展現堅定的防疫意志,以一抓到底的態度和措施應對疫情,才有實現「清零」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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