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昨日發表聲明指出,夏博義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的合法性和正常性存疑,不是一個妥為當遇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他和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所肩負的公共職能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而夏博義就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以後,言行乖張,妄言修改香港國安法,挑戰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衝擊「一國兩制」;多次為暴力示威者開脫,無理指責香港法院判決和政府的法律行動,背離大律師操守和法治精神;多次發表不當言論誤導公眾,撕裂社會。夏博義的行為已經讓大律師職業蒙羞。
該會對夏博義繼續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表示強烈反對,並敦促夏博義及早辭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以免影響大律師行業的發展,甚至危及大律師職業的存續。
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會長王吉顯昨日發表聲明,嚴厲譴責夏博義作為大律師公會主席以來接二連三狂言要求修改香港國安法、無理指責法庭判決,抹黑特區政府和警方依法維護社會安寧的正義行為,公然為違法者開脫。
聲明強調,大律師公會必須和夏博義徹底割席、重回法治理性的專業正軌,才能證明公會對香港和國家忠誠、對香港和國家利益負責。在司法獨立議題上不可違背「愛國者治港」原則,大律師公會不例外,夏博義更不是例外。
聲明又指,夏博義種種言行令人憤慨,促請夏博義辭去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否則大律師公會將會「被攬炒」,奉勸大律師公會勿被外國政客把持,走上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