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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擊新冠肺炎】專家倡「三強化」 遏瞞報斷疫鏈

2021-05-07

新冠肺炎變種病毒殺入社區,香港首名確診變種病毒的印裔男子及其女友等人更涉嫌隱瞞行蹤,令病毒鏈難以切斷。根據香港法例《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任何人瞞報行蹤導致傳染病傳播,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惟條例實行至今卻鮮有執行。

多位防疫專家以及立法會議員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認為,瞞報行蹤拖延病毒追蹤,對市民生命財產及香港經濟構成嚴重威脅,促請特區政府採取三大對策,包括嚴厲執法及提高罰則、加強追蹤行蹤,以及廣泛宣傳瞞報對社會的嚴重性及個人的後果,以遏止瞞報行為,避免疫情擴散。●香港文匯報記者 高俊威

對策一:加強執法和檢控

香港防疫一年多,其間一再有確診者隱瞞行蹤,令傳播鏈難以即時截斷。壎芵p昨晚回應香港文匯報查詢時指出,至今有兩宗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而被判刑個案:一男一女分別於去年到醫院求診時提供有關外遊記錄的虛假資料,分別被判處120小時及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過,針對瞞報本地行蹤而導致不同社區延遲採取防疫措施的情況,則暫時未見檢控。

立法會壎籵が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對瞞報情況表示關注,擔心目前見到的瞞報情況只是冰山一角,可能不少同類個案根本未被揭發,對社區造成嚴重潛在威脅,並認為若有人瞞報行蹤但不被檢控,會令法例的阻嚇力成疑,認為政府必須加強執法,有需要時更可將現時的最高刑罰提高,以防止有人瞞報。

香港大學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屭}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表面證據顯示印裔男子、其女友人及曾參加聚會的人士都涉嫌講大話,隱瞞行蹤,認為政府要嚴正處理,並將個案轉介警方跟進,若有足夠證據更應作出檢控,否則難以對市民及全港外傭交代。

其他地方經驗

不少地區也會對隱瞞行蹤的新冠肺炎確診者提出檢控並判刑,包括內地和新加坡。去年1月,青海一名確診男子因隱瞞曾到過武漢,導致900人被隔離,其中3名密切接觸者被感染,最後他因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上海也有一名確診者返回當地後,隱瞞之前旅遊史,更多次出入公共場所,令55人被隔離,包括11名醫護人員,結果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1年半。

新加坡曾有人因隱瞞行蹤被控。去年1月,一名中國籍確診男子在當地政府進行病患接觸者追蹤調查時謊報行蹤,其居於新加坡的妻子在接受隔離期間亦向壎苀〞驦ㄗ扆硫穈T,結果兩人被法院檢控。根據新加坡《傳染病法》,初犯者可被判罰款1萬元以下及監禁不超過6個月。

澳洲近日亦有男子因掃描記錄行蹤的官方二維碼上,換上假的二維碼,妨礙他人記錄行蹤而被捕。

對策二:加強追蹤工作

有確診者懷疑蓄意瞞報行蹤,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這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因此舉將令病毒追蹤工作拖延兩三個星期,或令更多人在此期間被傳染,對社區造成極大風險,如因此引發第五波疫情,將令香港的經濟與民生、市民的生命和財產遭受嚴重威脅,因此必須尋求方法杜絕,其中借用科技加強追蹤是可行方法。

梁子超解釋,香港的流動通訊滲透率高,而手提電話可記錄持有人的行蹤,故執法部門基於防止病毒擴散的大前提,及在有需要和具合理懷疑的情況下,可要求電訊商提供有關人士的手提電話記錄,以作追蹤,避免有人蓄意瞞報而令追蹤工作受阻。

他並認為, 一名身體健康、有一定教育程度並長期在港居民,應不易忘記近期曾到過哪裡及曾和什麼人見面,雖然確有可能一時間忘記,建議負責人員在查問時應更深入,及作出更多提示,以喚起被訪者的記憶,從而獲得更多資料以進行追蹤。

其他地方經驗

世界各地都對追查確診者行蹤的防疫工作有不同措施。以內地而言,健康碼已用作防疫及接觸者追蹤,市民到訪所有公共場所,均需出示健康碼,同時要掃描二維碼作記錄。

在韓國,當地政府有權力在毋須法庭頒令下,獲取市民數據作疫症追蹤用途,包括利用手提電話訊號、信用卡交易數據等作分析追查。

新加坡此前推出「TraceTogether」應用程式,後來更推出實體追蹤器派發予市民,以便通知市民是否曾接觸確診者。在香港與新加坡的「航空旅遊氣泡」中,由香港入境新加坡的旅客就需要下載並登記使用當地的「TraceTogether」。

對策三:加強教育宣傳

瞞報行蹤的後果可以非常嚴重,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及立法會壎籵が委員會主席葛珮帆均表示,今次事件涉及變種病毒或許會在香港擴散,必須立即應對,絕不能掉以輕心。兩人都認為,不少市民仍未清楚明白瞞報對社會的嚴重性及個人需承受的後果,故必須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

梁子超認為,不少確診人士在接受調查人員查問時,可能未知道「漏報」行蹤會導致病毒不斷散播,也未必知道瞞報行蹤導致傳染病傳播是罪行,故建議調查人員應向他們清楚說明瞞報需要面對的法律後果,即一經定罪除可被罰款,亦可能會被判監,相信這有助確診者更加配合,人員在查問時就更事半功倍。

葛珮帆也認為,政府對瞞報會導致疫情擴散及因此而犯法的資訊不足,且政府的執法行動亦不多,故建議政府可借今次事件加強宣傳,如日後就此事作出檢控,也應讓人眾所周知,向市民多加提醒,相信市民明白後,日後面對相同情況時可作出配合。

部分瞞報事件

個案一:印度男

近日,印度裔男子初步確診後,首次報告到訪過伯嘉士大廈食肆、重慶大廈New Chettinad等地。其女友人確診後,亦只報告居於伯嘉士大廈及在中央廣場Optimal Family Health診所上班。

其後東涌映灣園一名菲傭確診,報稱到過東薈城、富東商場等,專家經基因排序,發現印度裔男子與東涌菲傭病毒株相同。其後印度裔男子和菲籍女友人「突然」記得曾到訪東薈城及海堤灣畔Curry Lounge;之後又再「記起」曾入住東涌諾富特東薈城酒店等。其後壎芵p再發現,兩人曾到過菲籍女友人親友柴灣興華(二)h豐興樓家中聚會。

壎芵p進一步調查揭發,興華h聚會中3名參加者曾到過深水齛硅a街一單位開派對,當日映灣園菲傭、康怡花園菲傭及薄扶林豪峰菲傭均有參與,數名變種病毒患者的關連浮現,牽涉的地點亦越來越多。

個案二:孕婦

今年2月,一名孕婦與另一確診者於油麻地新填地街茤虷P住,孕婦與家人進行檢測,家人翌日確診,孕婦陰性。由於該單位出現確診,政府安排其他9名茤虷礅檢疫。但確診家人隱瞞孕婦居於該處,更茈弘留在外面,待其他住戶全數送往檢疫後,返回茤陑穧瞴C孕婦其後兩次到伊利沙伯醫院覆診,均沒披露曾接觸過確診者。其後她感到不適,之後確診,連累該大廈居民要作第二次強制檢測。

個案三:跳舞群組

去年11月,跳舞群組引發第四波疫情,政府專家顧問、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曾指出,第四波疫情多為高收入階層人士受感染,部分名人更不願透露行蹤,令抗疫難度增加。壎籵嬝@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亦指部分確診者「明知而唔同我]講」行蹤。最終有關群組亦出現大爆發,涉及700多宗個案。

《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

●如獲授權人員合理地相信

(a)某人知道、管有或控制任何資料;及

(b)該資料攸關識別和追蹤可能已經蒙受染上疾病的危險的人,

則該獲授權人員可為預防和控制疾病傳播而要求該人提供該資料。

●任何人沒有遵從要求,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高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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