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昨日裁定,英國情報機構「政府通訊總部」(GCHQ)大規模截取網絡通訊,屬侵犯私隱權,而收集數據制度亦不符合法例。
美國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於2013年揭露GCHQ和美國國家安全局大規模監控通訊後,英國多個私隱關注組織控告GCHQ侵犯私隱。位於法國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昨日裁定,GCHQ的監控制度存在3個「根本缺陷」,包括該部門未獲任何獨立行政機構授權;申請搜查令時沒有界定截取訊息的種類;搜查與個人相關的檢索詞時,沒有申請內部授權便採取行動。裁決指出進行大規模截取通訊時,需採取「端到端安全措施」,包括需獲取獨立授權,搜索對象和範圍也必須清楚界定。
歐洲人權法院部分法官認為,今次裁決遠遠不足以限制監控行為,等同為歐洲的數碼監控打開大門。儘管大多數法官認為,GCHQ與外國政府分享敏感數碼情報並不違法,但有3名法官持不同意見,批評法院錯過全面保護私人生活和通訊的機會。●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