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財經 > 正文

有樓的煩惱:公屋租戶中獎考慮多

2021-05-29

沒有樓當然有煩惱,但擁有一個一房單位也有煩惱,尤其是對於公屋租戶來說,要考慮的東西可能就更多。而擁有私人物業後,會失去首置身份,會失去買居屋、租住公屋的福利;而持有物業亦涉及不少支出。

據房委會數據,目前全港約有211萬人是公屋租戶,粗略估計80%人是18歲以上的「合資格抽獎」人士,即約169萬人,佔全港18歲以上的700萬「合資格抽獎」人數24%。故此,如果是公屋租戶幸運抽中凱�應o個一房單位,意味要交出公屋。因按現行條例,公屋租戶只要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便須遷出現居公屋單位。

擁有物業後,還須考慮之後的持續支出,包括每季差餉、每月管理費等。如這個449方呎單位,每月管理費約1,787元。

即使立即賣走單位,由於資產限額已超標(富戶政策的資產淨值為310萬元),亦不能再居住在公屋。另有一點需注意,假使家庭成員不希望離開公屋,抽中單位的住戶就需申請「退名」,但餘下的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就可能超越既定的編配標準,有機會成為「寬敞戶」。

而若本身已持有物業人士,雖然信和會支付從價印花稅15%(約162萬元),但想收樓後即時賣出,亦須支付額外印花稅(SSD),如果半年內易手須交20%樓價稅項。

不過計一計,20%樓價等於216萬元,扣除這筆稅項,假設抽中後立即易手,以1,080萬元計算,賬面仍賺864萬元,公屋租戶也可利用這筆錢在市場上買個大單位。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