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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決警醒市民勿受煽惑非法集結

2021-05-29

前年「10.1」遊行非法集結案昨在區域法院判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等10名禍港政棍分別被判囚14至18個月。禍港政棍為政治利益,知法犯法,煽惑群眾參與被警方禁止的遊行,公然藐視警方和法律,造成打砸燒暴力後果,嚴重破壞法治秩序,法庭判決維護法治尊嚴,助港撥亂反正。此案判決再次警示,參加非法集結是嚴重罪行,更可能觸犯國安法、後果嚴重,市民要警惕「攬炒」政棍的煽惑、靠害,守護法治、不當炮灰。

修例風波以來,「攬炒」政棍和暴徒鼓吹所謂「和勇一家」,以所謂「和平」遊行開始,再演變成打砸燒的黑色暴力,嚴重破壞香港法治和社會秩序,給香港造成重大傷害。法庭上月判決黎智英、李柱銘等9人前年8月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已向社會清晰警示,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凌駕法治、參與非法集結、衝擊法治,必受法律嚴懲。此次判決,法官胡雅文清晰指出,部分被告鼓動市民參與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遊行,但當時社會暴力事件無日無之,當年9月幾乎每日出現社會動盪、示威和暴力事件,當中部分為大規模和長時間的暴力非法集結或暴動。當日遊行期間,沿途確有發生多起刑事損壞、暴力行為、堵路及縱火等事件,眾被告不可能沒有察覺,反映眾被告是蓄意犯案,挑戰秩序,案情嚴重,必須判以阻嚇性和懲罰性的刑罰,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

法庭的嚴正判決,揭露了「攬炒」政棍「和理非」是假,煽惑黑暴、挑戰法治、禍港亂港是真,法庭具阻嚇性的判罰,捍衛法治權威、有助本港撥亂反正、重回正軌。「攬炒」政棍以身試法、罪有應得,但他們對青年學子造成的嚴重傷害必須引起社會警醒。「攬炒」政棍不斷以「違法達義」、「公民抗命」、「暴力是解決問題方法」、「留案底人生更精彩」等歪理、謬論,煽惑市民尤其是年輕學子,參與非法集結遊行,眾多青年學子受煽惑淪為反中亂港勢力操縱的棋子,最終墮入法網,如一名14歲女生因前年9月在旺角警署一帶參與非法集結而留下案底,近日科大女生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判囚10周等,這些嚴重教訓不可謂不深刻,值得青年學子認真汲取教訓、遵紀守法。

最近,「支聯會」等亂港組織,在警方已正式向其兩場活動申請發出反對通知書的情況下,仍不顧本港抗疫關鍵時刻的「限聚令」,煽動市民在下周參與所謂「遍地燭光」等遊行集會活動等。根據香港法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公訴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二級罰款及監禁3年等。以各種形式參與亂港組織的非法集結活動,違反「限聚令」、公安條例,更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後果嚴重。亂港組織觸犯法律,等待他們的是嚴正的法律制裁,廣大市民要擦亮眼睛,勿受煽惑參與非法集結、免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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