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紹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報告雖然再次肯定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具備穩健強韌的金融體系、有效的宏觀經濟及審慎政策,以及健全的規管及監管框架,但也指出本港的金融體系在境外銀行分行、投資基金、家庭及非銀行類金融企業界別這四大方面,可能存在風險。
IMF建議,應加強監察在港同時設有境外銀行分行,與本地附屬公司的銀行集團、密切監察以多於一個機構營運的銀行集團之流動性風險,以及確保銀行採用具足夠前瞻性的內部風險模型,來監察內地有關貸款。
訊息溝通有待強化
在樓市方面,IMF認為,有關物業和逆周期緩衝資本的政策立場依然合適,但在系統性風險監察和訊息溝通方面,仍有進一步強化和改善的空間,故應更細緻地監察家庭界別的償債能力、加強數據收集,並把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的按揭貸款業務,進一步納入規管範圍內。
評估計劃也檢視了香港積極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的角色,鑑於金融科技的應用層面廣泛,評估計劃建議當局採取更主動的跨界別模式,去推動金融科技的發展。亦歡迎當局計劃推行與氣候相關的強制性披露要求、共通分類目錄及風險評估等。
IMF代表團於2019年9月到訪香港,並於今年2月和3月,以網上形式與政府當局、金融監管機構,以及市場參與者討論。報告於5月經IMF執董會討論後通過。港府重申歡迎IMF的評估,確認香港金融體系的監管政策穩妥,而且與時並進,政府與金融監管機構會仔細研究IMF提出的建議,並按情況適當落實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