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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森何秀蘭擬認非法集結罪

2021-06-12
●26名攬炒派於去年6月4日無視警方反對及疫情嚴峻下煽惑或參與維園非法集會,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因另案被判囚及服刑中的楊森(左)和何秀蘭(右)昨日聲稱打算認罪。 資料圖片●26名攬炒派於去年6月4日無視警方反對及疫情嚴峻下煽惑或參與維園非法集會,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因另案被判囚及服刑中的楊森(左)和何秀蘭(右)昨日聲稱打算認罪。 資料圖片

9月9日候判料將「加監」 黎智英等10人未決定答辯下月再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支聯會」成員等26名攬炒派政棍,於去年6月4日無視警方反對及疫情嚴峻下煽惑或參與維園非法集會,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設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除了被通緝的兩名被告羅冠聰和張崑陽,以及已認罪判刑的4名被告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外,餘下20名昨日上庭的被告中,因另案被判囚及服刑中的楊森和何秀蘭昨日聲稱打算認罪,並將於9月9日等候法庭發落,估計將會被「加監」,而黎智英等10人仍未決定答辯意向,押後至下月再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李卓人等8人拒認罪

本案其中20名被告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由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處理。其中,被告楊森和何秀蘭在庭上稱會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人的案件將於9月9日處理。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趙恩來、鄒幸彤、梁國華、胡志偉、何桂藍8人昨日則聲稱不認罪,案件定於11月1日審訊,預計審期10天,並於10月13日進行預審。

其餘10名被告包括何俊仁、黎智英、陳皓桓、尹兆堅、梁耀忠、張文光、郭永健、麥海華、梁國雄及朱凱Y則未決定答辯方向,他們將於7月23日再訊。

昨日應訊的20人,包括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及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和梁錦威,工黨主席郭永健和「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內的13名被告,各被控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當中李卓人再被加控於同日同地,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舉行未經批准集結。

在該13名被告中,除黎智英外,其餘7名被告包括立法會前議員朱凱Y、胡志偉、梁國雄、何秀蘭,前記者何桂藍、「支聯會」梁國華和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另被加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者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另外7名被告,包括楊森、梁國雄、何秀蘭、朱凱Y、胡志偉、梁國華以及前記者何桂藍則各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至於被控同一罪名以及認罪的前「香港眾志」黃之鋒、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及觀塘區議員梁凱晴,上月6日被法官陳廣池判囚4個月至10個月,已在服刑中。

法庭須阻嚇他人干犯罪行

陳官當時表示,基本法保障遊行集會自由,但自由並非絕對。4名被告明知該次集會是未經批准集結,但仍然參與,而岑敖暉和黃之鋒身為政治人物,袁嘉蔚和梁凱晴為區議員,使用社交網站宣傳是次集會而非單純參與,加上案發時社會仍受修例風波帶來的動盪影響,有不法之徒會煽惑他人破壞,當天是「特別日子」將更加嚴重,故不可漠視潛在風險。法庭除了要被告承受罪責,還要阻嚇他人干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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