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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博客誹謗李顯龍被罰賠償逾百萬元

2021-06-18

新加坡網誌作家梁實軒2018年11月在facebook轉發了一則新聞,文章稱總理李顯龍是馬來西亞一馬公司弊案的主要調查對象,李顯龍其後起訴梁實軒誹謗,法院最終於今年初判處梁實軒罪成,需賠償13.3萬坡元(約103萬港元)。

法官判詞指,梁實軒轉發文章的行為,無論是否是在直接指控李顯龍涉及弊案,但至少是在影射李顯龍涉及犯罪行為,因此確實詆毀了李顯龍的聲譽。

李顯龍代表律師文達星在庭上說,梁實軒的行為性質嚴重,因為涉案文章所含的不實指控具有「全球性質」。辯方律師則稱,梁實軒根本沒對文章加以評論,談不上是同意文章內容,重申訴訟根本沒必要,指原告方在濫用司法程序。「轉發文章只是隨意告訴朋友,這篇文章挺有趣,可以看看。」不過法官指出,梁實軒指李顯龍涉及一馬案,關乎星馬兩國人民的利益,行為確實惡劣。●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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