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17] 《2000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六)
1996年4月,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國元首在中國上海舉行首次會晤,簽署了《關於在邊境地區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協定》。1997年4月,五國元首在莫斯科進行了第二次會晤,簽署了《關於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的協定》,規定:各方致力於在相互同等安全原則的基礎上把部署在各國邊境地區的軍事力量裁減到與各國間睦鄰友好關係相適應的最低水平;重申互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不謀求單方面的軍事優勢;各方部署在邊境地區的軍事力量不進行威脅另一方及損害邊境地區安寧與穩定的任何軍事活動;裁減和限制在協定適用地理範圍內的軍事人員數量和主要種類的武器裝備及軍事技術裝備數量。1998年7月和1999年8月,五國在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和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分別進行了第三、第四次元首級會晤,並簽署了聯合聲明。2000年7月,五國元首在塔吉克斯坦杜尚別舉行第五次會晤,烏玆別克斯坦總統以觀察員身份參加會晤,會後簽署了《杜尚別聲明》。聲明指出,五國在維護本地區安全與穩定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和積極的作用,各方將致力於使「上海五國」成為五國在各領域開展多邊合作的地區機制。五國決定深化在政治、外交、經貿、軍事、軍技和其他領域的合作,以鞏固地區的安全與穩定,並切實落實五國會晤所簽署的關於在軍事領域加強信任及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的協定的所有條款。五國表示,決不允釦Q用本國領土從事損害五國中任何一國主權、安全及社會秩序的行為,支持彼此為維護五國國家獨立、主權、領土完整和社會穩定所作的努力。
2000年3月,五國國防部長在哈薩克斯坦阿斯塔納進行了首次會晤。會後簽署的聯合公報重申:在照顧各方及近鄰地區利益的條件下,發展五國間軍事政治領域的關係,開展平等互信的友好合作;這種合作是開放性的,不針對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五國強調,堅決反對任何國家以保護民族、宗教利益和人權為藉口干涉別國內政。各方聲明絕不容忍民族分裂主義、宗教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堅決反對這些勢力在本國領土上從事針對別國的任何活動,並將共同採取有效措施對其進行打擊,以維護本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五國同意進一步研究加強軍事領域信任措施的可能性,加強邊防部門間的合作,聯合打擊各種跨國犯罪行為;共同舉行預防危險軍事活動、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分子、搶險救災等方面的聯合演練,交流維和經驗和在維和行動中相互協作。
1995年8月,中國國防部與俄羅斯聯邦邊防總局簽署了《中俄邊防合作協議》,規定:雙方開展邊防合作,致力於把中俄國界建成和平、安寧和友好的邊界;交換有助於邊防合作的信息;協調有效守衛國界和維持其秩序的措施;預防在國界地區發生意外事件和衝突的情況;採取協調措施制止在國界地區發生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搜查、扣留和及時移交對方越境者及其交通工具與財物;交流組織和實施守衛國界的經驗;在提供和使用守衛國界的技術器材方面相互援助等。
1999年11月,中國國防部與蒙古國邊防軍管理局簽署了《中蒙邊防合作協議》,規定:雙方開展邊防合作,致力於保持中蒙邊界的和平與穩定;交換有助於維護邊界地區正常秩序的信息和其他有關信息;交流守衛管理邊界和維護其正常秩序的措施與經驗;預防在邊界地區發生意外事件和糾紛;制止通過邊界非法偷運武器、販毒、走私、搶劫、盜竊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強邊界代表機構合作,協商處理邊境事件,協助尋找並及時移交對方越境人員及其交通工具、財物和越境牲畜;通報可能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自然災害、流行病和疫情,採取措施防止其越界等。
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和邊防部隊忠實地履行條約、協議的規定,積極發展與鄰國相應部門的交往與合作,通過建立通報協商機制、邊防會談、會晤機制等,及時處理邊界事務,共同打擊邊境地區各種違法犯罪活動。隨著多種信任措施的逐漸建立和落實,各種邊界糾紛和事件的發生數量明顯減少,邊界地區的正常秩序得到有效維護和保持,和平友好的邊界氛圍逐步形成。
參與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
依照《聯合國憲章》的規定,聯合國安理會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方面負有首要責任。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一貫致力於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重視並支持聯合國在《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指導下,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為使聯合國維和行動取得成巨簸楛d發展,聯合國維和行動應遵循《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特別是尊重國家主權和不干涉內政的原則;維和行動應事先徵得當事國同意、嚴守中立以及除自衛外不得使用武力;應堅持以斡旋、調解、談判等和平手段解決爭端,不應動輒採取強制行動,不能實行雙重標準,不能借聯合國之名進行軍事幹涉;應堅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在條件不成熟時實施維和行動,更不應使之成為衝突一方,偏離維和的根本方向。
中國本著上述精神積極參加了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方面的活動。至今為止,中國已先後向「聯合國停戰監督組織」(UNTSO)、「聯合國伊拉克-科威特觀察團」(UNIKONM)、「聯合國柬埔寨臨時權力機構」(UNTAC)、「聯合國西撒哈拉公民投票特派團」(MINURSO)、「聯合國莫桑比克行動」(ONUMOZ)、「聯合國利比里亞觀察團」(UNOMSIL)、「聯合國塞拉利昂觀察團」(UNAMSIL)和「聯合國塞拉利昂特派團」(UNAMSIL)等多項聯合國維和行動派出軍事觀察員、軍事聯絡官和軍事顧問共522人次,派出工程兵部隊兩批800人次。
目前,中國仍有38名軍事觀察員分別在「聯合國停戰監督組織」、「聯合國伊拉克-科威特觀察團」、「聯合國西撒哈拉公民投票特派團」和「聯合國塞拉利昂特派團」4個任務區執行任務。2000年1月,應聯合國請求,中國政府向聯合國東帝汶過渡行政當局派遣了15名民事警察。這是中國首次派遣民事警察執行聯合國維和任務。此外,中國政府仍繼續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待命安排。
為支持聯合國完成《聯合國憲章》賦予的使命,中國共有4人在各項聯合國維和行動中犧牲,數十人負傷。
六、軍控與裁軍
近年來,國際軍控與裁軍領域出現了一系列消極事態。冷戰結束後一度出現的良好裁軍勢頭受到損害,國際社會防擴散和推動裁軍進程的努力受到嚴重挑戰,並將面臨新一輪軍備競賽的危險,前景令人擔憂。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軍控與裁軍問題,致力於推動國際軍控與裁軍進程的健康發展。中國政府認為,公正、合理的軍控與裁軍努力,有助於國際形勢的緩和,是維護世界和平、增進各國安全的重要途徑。與此同時,中國政府堅決反對少數國家以軍控與裁軍為手段削弱他國,增強自身軍事優勢,謀求地區和世界霸權。
核武器和導彈防禦問題
中國一貫主張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並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中國自擁有核武器的第一天起就鄭重聲明,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此後又明確承諾無條件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2000年5月,中國同其他四個核武器國家共同發表聯合聲明,宣佈所擁有的核武器不瞄準任何國家。
中國積極支持有關國家在自願基礎上建立無核武器區的努力,並承諾向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提供積極和消極安全保證。1999年7月,中國同東盟就《東南亞無核區條約》議定書案文達成一致,並在五個核武器國家中率先承諾簽署修改後的議定書。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作為最具普遍性的國際軍控條約,為防止核武器擴散、實現核裁軍和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努力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中國支持鞏固和加強國際核不擴散體制、忠實履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義務的立場不會改變。1998年12月,中國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簽署了旨在加強保障監督體系有效性的附加議定書,承諾向國際原子能機構申報與無核武器國家進行核合作的有關情況。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是國際核裁軍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作為條約的首批簽約國,中國正積極參與條約組織籌委會工作,認真落實國內各項履約準備。作為一個核武器國家,中國政府十分清楚自己在條約生效問題上所承擔的責任,因此,儘管近兩年來出現了印巴核試驗和美國參議院拒絕批約等消極事態,中國政府仍致力於盡早批准條約。目前,中國政府已完成了必要的準備工作,並已將條約正式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准。
中國對談判締結「禁止生產核武器用裂變材料條約」(簡稱「禁產條約」)歷來持積極態度。中國政府認為,條約談判的進展與國際和平與安全形勢有著密切的關係。在美國大力發展並著眼於部署反導武器和外空武器,美俄仍擁有足以毀滅世界多次的龐大核武庫的情況下,繼續核裁軍和防止外空軍備競賽應該是比「禁產條約」談判更為優先的多邊軍控議題。因此,日內瓦裁軍談判會議不應只強調「禁產條約」談判,而忽視防止外空軍備競賽和核裁軍問題,應該對三項議題予以同等重視,平衡地開展實質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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