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1-08] 公共網絡:新藥不一定比舊藥好
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已逐漸康復的病人阿明,在覆診完畢遞上一段近日報章的報道,並語帶責備的問我為何公立醫院精神科現時仍採用六十年代的舊藥,是否因為省錢而棄新藥不用。
其後我花了差不多三十分鐘的唇舌向阿明清楚解釋,醫生替病人處方藥物最重要是講療效和安全,在臨床診斷上是否對病人最有利,至於藥物是新或舊則不成問題。最後阿明雖然表示明白,但離去時面上仍帶點疑惑,看來我們必須在認識藥物的公眾教育上加把勁。
其實相信不僅是阿明,很多市民大眾有時都會接收到一些似是而非甚至不負責任的訊息,就是新的藥物必定較舊的好,貴藥比便宜的有效。這套理論對某些產品可能對,但如果概括地用在藥物上則絕對有問題。任何一個專業醫護人員都應該清楚知道,同一種藥物用在不同病人身上的療效和副作用,會有不同程度的差異,醫生會因應病人的體質和病情去處方最合適的藥物,而並非以新或舊作標準。另外,新藥面世不久,對病人的長遠副作用還未完全確定,反而不如舊藥安全。
不過話說回來,無論前線醫生或醫管局,現時都面對一個日漸嚴峻的局面,就是以有限的公共醫療資源,去應付無限的服務需求,如果說完全不用考慮服務的資源效益問題,無疑是自欺欺人。
公立醫院的「藥物建議委員會」在研究和決定引進新藥時,首要考慮是明確的醫學證據,證明新藥的療效和對病人是安全的。然而,最終我們都須面對資源效益的問題,因為醫院每年從醫管局獲得一筆過撥款,面對無數的服務需求,於是必定要訂定先後緩急優次,無可能將世界上任何新科技新藥物都統統買回來。
我們很多時在考慮優次過程時會出現激辯,雖然大家都是從病人的利益出發,但是精神病人應多得一些資源,還是心臟病人呢?又或應該花多一些在藥物上,還是購買一台新醫療儀器呢?相信專業醫療人員、醫院、醫管局、政府、以至整個社會都必須參與討論和決定。
精神科 周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