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0年12月1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0-12-01] 民建聯促立例監管健康食品

放大圖片

民建聯促請政府立例規管健康食品。

 【本報訊】民建聯於十一月初就市民購買健康食品的情況進行一項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在二百三十五名曾進食健康食品的被訪者中,近七成認為現時沒有足夠法例監管健康食品。而超過六成半的服用者,在服食健康食品前,沒有諮詢醫生或營養師。民建聯擔心,「健康食品」的效用會因宣傳而被誇大,用以吸引市民,但市民服用後會否產生副作用,則沒有嚴格規管。

 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表示,現時健康食品與一般食品均受《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所監管。但若含西藥成分的健康食品已受現行藥物條例所規管,而含中藥成分的健康食品亦會於不久將來受中醫藥條例規管。然而,現時大部分健康食品於宣傳時都聲稱具有某種或多種特別弁遄A如排毒、美容、減肥,以致壯陽及有助改善女性周期性病痛等。而調查亦顯示,有超過三成有服用健康產品的受訪者認為,服食產品後,達不到預期的效果。

 葉國謙指出,現時沒有條例可規管健康產品的廣告宣傳,而本港對健康食品亦沒有一個清楚的定義。調查中,近七成曾服用健康食品的被訪者認為條例對健康食品監管不足,也顯示現時有迫切性對健康食品作進一步的規管,並對此下一清晰的界定。

 另外,民建聯對於有超過六成半的受訪者,在服食健康食品前,沒有諮詢醫生或營養師的意見表示關注。因為健康食品在缺乏監管下,服食後可能會產生副作用。

 然而,較可喜的是,約八成有服用健康食品的受訪者,會於食用前詳細嬝玨陘W或內附的說明資料。雖然超過七成人認為食品資料並不十分足夠,以及超過八成受訪者認為資料並非十分可信。這亦顯示產品生產商所提供的資料準確性,也是很重要的。

 針對現時對健康食品未有充足監管及未能確定生產商所提供的資料充足之餘,民建聯提醒消費者在未清楚產品的特性時,應在購買及服用前,先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以及視乎自己有否必要服用健康產品,保障本身的健康。

 另一方面,民建聯亦促請衛生署及食物環境衛生署盡快制訂法例,以規管健康食品幼鐘n稱的真確性。而政府方面,也應定期在市面上抽取健康食品作化驗,以了解食品的成分與標籤所指成分是否相同,以免魚目混珠的情況出現。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