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16] 維護市民基本權利不受損
【本報訊】元朗區區議員盧旭芬向元朗區議會提出了一項政府保留現行《公安條例》的動議,這項動議得到元朗區議會的通過。
盧旭芬稱,由他提出這項政府保留現行公安條例的動議,並由湛家雄和議,在區議會當中,只有兩名議員反對,三位議員棄權,因此得到元朗區議會的通過。元朗區議會通過的動議內容:「本區議會確認香港現行《公安條例》的條文完全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和基本法;既保障了市民言論、集會、遊行的自由、權利,又確保社會平穩有序,維護市民正常工作、學習與生活的基本權利不受損害;是完全符合香港這大都市地小人稠、交通繁忙的實際情況,本區議會支持政府繼續實施現行的《公安條例》,並認為現階段條例無須作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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