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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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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2-20] 規管遊行集會非常合理

 【本報訊】一群家庭主婦及商界行政人員致函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表示,支持政府保留現行《公安條例》,內容如下:

 我們是一群接受過高等教育及關注香港如何發展的家庭主婦及商界行政人員。

 我們留意到,有關《公安條例》的事宜最近在社會上引發連番辯論。我們同意政府的意見,認為有需要對公眾集會及遊行作出規管,因為該等集會可能出現混亂情況及影響他人。我們認為,進行公眾集會及遊行前須預早七日通知警方,以便警方研究有關的集會或遊行會否影響公安、公眾及國家安全,這樣的規定非常合理。

 有人要求廢除如此簡單和合理的規定,以求為一小撮只顧自身權利而罔顧他人權益和感受的人帶來方便,對此我們實在不明所以。

 因此,我們支持政府保留現行《公安條例》的立場。

 我們亦知悉,一群長者出席立法會的一個聽證會,表達他們對政府的支持。但傳媒把他們標籤為「親中」團體。我們認為,親中與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所表達的意見是否合理,而根據傳媒的報道,他們所表達的意見大部分是合情合理的。

 我們亦注意到若干議員認為該等長者的意見毫無價值,因為他們不是專業人士。我們認為該議員此說法非常自大,對其他人不公平。該議員及其他反對《公安條例》的人士是否認為只有他們的意見才重要,其他人的意見就不重要呢?又是否反對政府的意見才重要,而支持政府的意見就不重要?此等所謂的「民主派」議員其實最不民主,如果由他們管治香港,將會帶來災難!

 我們懇請把我們的意見記錄在案,並將之轉告所有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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