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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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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30] 保護善用文化遺產

 文化委員會最近公布了一份題為《人文薈萃 日新又新》的諮詢文件,文件就文化藝術教育、西九龍的綜合文娛藝術區、圖書館和博物館等,提出方向性的諮詢。我希望藉此機會,提出一點意見。

 首先,我認為現時政府在保護文化遺產方面,部門與部門之間缺乏協調溝通,導致政策方面欠缺一致性。舉個例子,現時有不少古老建築物均需要維修保養,涉及的費用高昂,可惜一旦完成維修,該等地點有甚麼用途,則部門之間人言人殊,各有己見。我知道政府花了不少公帑保護這些古老建築物,但最後卻將這些建築物外判予其他商業機構用作博物館,並採用商業原則運作。但另一方面,坊間有不少個人或團體,有意設立一些具趣味性、文化色彩濃厚的小型博物館,例如茶藝、少數民族文化館等,卻苦無地方興建有關之展覽場地。即使部分有心人希望在某建築物設館,亦遭政府否決,令這些推廣文化,鼓勵參與的活動難以開展。

 歸根究底,我相信這種局面的成因是基於部門根本不重視文化工作,而且部門之間的協調也出現問題。本人促請政府將這些古老建築物,以出租方式或者批地方形式給予一些團體作小型博物館,令這些建築物的空間得以善用。

 另外,正如諮詢文件所說,雖然香港經濟發展迅速,但由於土地資源缺乏,文物保護在經濟發展過程中被忽略,這個問題亦是部門之間欠缺協調的惡果。在城市規劃和發展過程中,我們只懂得將妨礙現代化的建築物拆去,卻不懂保留一些具觀賞或歷史價值的建築物。以北角電器道前政府物料供應處為例,我認為其紅磚牆極具保留價值,如果不好好地保留這些建築,為香港作歷史見證的地方,便買少見少。

 我亦想在文化藝術教育方面回應幾點:要香港發展成有本土文化特色的社會,應先從教育入手。我建議向青少年提倡「一生一藝術」。鼓勵藝術家與學校老師結成合作伙伴,在中、小學推廣藝術活動,幫助學生發展創作潛質及審美能力,引導學生欣賞本港及外地藝術創作。為促進本地藝術家的創作,我建議在某些地區特設的行人專用區上,例如旺角、尖東等地區,設立藝墟,形式近似日本的原宿,讓青年人和藝術工作者自由展示藝術成果,或進行各式表演。此外,亦可將中國藝術表演與旅遊結合,當局可定期舉行中國文化藝術晚會,晚會集合具中國傳統特色的藝術表演,包括粵劇、皮影戲等,以吸引本地文化愛好者和外國遊客觀賞。    蔡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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