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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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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02] 假作真時真亦假

 「新聞」:四月一日正午,尖沙咀鐘樓「噹、噹、噹、噹……」響了十二聲後,一對著名的歌星在萬千歌迷見證下,舉行盛大婚禮。新郎年方二十歲,新娘比新郎大十八歲……

 「新聞二」:四月一日中午,在一個財經午懋|上,某國際大經紀行行政總裁預測,四月份恆生指數結算將由電腦軟件公司暴升帶動下,重上一萬七千點。

 上述兩樁「新聞報道」,新聞之發生時間在四月一日,其實是愚人節開個玩笑的玩意,並非真箇有其事,更非新聞。四月一日是西方流傳的愚人節,自詡具幽默感者會在這一天與朋友玩玩,就算有什麼「承諾」也是說完算數。當然,這些玩笑只限於無傷大雅令彼此「得啖笑」的玩意,肯定不能是向人借了錢而不用還的「承諾」不算數,也不能開玩笑誣稱某人是殺人犯或強姦者。

 欄首兩段「新聞」,今天看來,當然是愚人節「佳作」,可是,大千世界,瞬息萬變的時代,今天驟看以為是不可能的事,卻並非擔保明天或以後都不可能成事。

 昨天晚上,重修後的尖沙咀鐘樓,配合著「香港旅遊協會」易名為「香港旅遊發展局」舉辦的「動感之都:就是香港!」啟動儀式,而成為背景焦點。遺憾的是停用已超過五十年的尖沙咀鐘樓,修葺後雖更具時代感,惟「鐘樓」報時大鐘卻未恢復鐘響。我相信現代科技之進步,總有一天,加入現代化元素的報時鐘樓會讓市民重聽到鐘響聲。

 至於新聞中的婚禮主角「齊大非偶」?只要兩人真心相愛,正所謂「情到濃時不計不較」,女大於男,年齡差別非結婚障礙。有一天,他倆真箇攜手組織家庭,其實並非新聞,更非愚人節新聞。大家不妨以「平常心」觀之矣!

 版權條例於四月一日起生效。這是如假包換的真新聞。殊不知,竟有人看作是愚人節的媒體大作。唉!今日的世界,「假作真時真亦假」,混混淆淆,可真弄不清。

 本來旨在打擊翻版影音光碟和電腦軟件的販賣活動的知識產權條例,經修改後於四月一日生效。受影響的所謂版權條例,包括書籍、報紙、雜誌、音樂、錄影帶等內容,限制其不准「為交易或業務目的」而複製,否則即犯了刑事罪,就算是家居或私人用途,也負有民事責任。思旋作「文抄公」倒還可以,可惜,對上述內容卻一知半解,不甚了了。在未弄清楚是什麼一回事之前,各位朋友,以後如果要我影印什麼新聞或文章傳真給你的話,現在此事先聲明「一切欠奉」,免觸犯刑事而生官非。電腦軟件公司肯定要加班應付市場需要,盈利增長股價有升,帶動大市回升也非天方夜譚故事。法律訴訟日增,律師行風光又再。     思 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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