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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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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1] 精神科 新 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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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管局獲撥款購買新一代精神科藥物,用以治療嚴重精神分裂症、抑鬱症和老人癡呆症病人。

 在剛公布的二○○一/二○○二年財政預算案中,醫院管理局獲得額外五千萬元的撥款購買新一代精神科藥物,用以治療合適的嚴重精神分裂症、抑鬱症和老人癡呆症病人。

 新的藥物比沿用的藥物貴一百倍,以目前緊絀的公共資源來說是否值得呢?事實上,公立醫院引進藥物有既定的機制,療效和病人安全一直是首要的考慮,而實證醫療亦是重要的原則,即是藥物必須經過充分的臨床驗證,確定其療效,以及引起的副作用是否在可以接受的水平。當然我們亦會考慮藥物的成本,以確保公帑的運用得宜。

 所謂新藥物亦有不同層次的臨床意義。有部分新藥推出前,其實已有同類藥物可供病人治療用途,新藥只是在療效或副作用上稍有改善。另外亦有一些新藥帶來醫療上的突破,例如可以治癒一些過去無法醫治的病症。這些因素亦是公立醫院決定是否引進藥物的考慮。

 在決定引進新藥物之後,有關的專科醫生須按照實證醫療的原則和臨床需要,訂下使用藥物的指引,確保藥物使用於最合適的病人身上。

 最近有傳媒報道指財政預算撥款中精神科新藥的「配額」不足以應付所有精神科病人,其實這是有所誤解。

 首先,新藥並不一定適合於所有病人或者能夠使所有病人獲得相同程度的臨床效益。因為雖然同是精神科病人,個別病人的病型可能不同,他們的病情輕重也有分別。精神科醫生會根據一組專科人員訂出的指引,決定哪個病人適合使用哪種藥物,一些病人對舊藥的適應可能較新藥更好,藥物的副作用亦往往因人而異。

 雖然五千萬的撥款大約相等於二千五百名精神病人的藥物,但這並非一個使用新藥名額的上限,其實這是專科人員從經驗訂出最適合使用新一代藥物的大約病人數目。而精神科醫生需要按照病人的病情需要及能夠獲得的治療效益,將適當的藥物處方給不同需要的病人。如果醫生根據指引確定病人合適,就會開出新藥物;不獲處方新藥物的病人是因為他們的不同病情需要,並非按照一個「配額」,先到先得。醫療資源的確有限,然而面對生老病死,對病人的合適性當然比資源的考慮和就診的先後來得重要。

高永文(醫管局副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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