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26] 屠場處理失誤虧損近九億
審計署在今次推出的審計報告中指出,前市政總署因多次錯失把長沙灣屠場私營化或關閉的機會,令到政府虧損八億多元。審計署認為,若當局能進行成本效益及營運環境檢討的話,可避免出現虧損的情況。
審計署發現,在一九九一年一月至一九九四年二月期間,前市政總署曾接到多項私營化及關閉長沙灣屠場建議,但一直沒有審慎衡量繼續經營長沙灣屠場的後果。結果前市政總署沒有探討其他的可行方案,並繼續經營長沙灣屠場至一九九九年十月才停辦。審計署認為,假如當局曾進行成本效益,並且審慎評估該屠房的營運環境,則可在早些時間私營化或停辦該屠場業務。若長沙灣屠場在一九九二年私營化,前市政局可避免出現八億八千三百萬元的累積營運虧損。
審計署指出,當局曾就私營化或關閉長沙灣屠場的問題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應可發現私營化或關閉長沙灣屠場的經濟效益會遠高於涉及的成本費用。該屠場由一九九二/九三年度營運虧損八千六百萬元,增至一九九四/九五年度的一億一千二百萬元,及後更增至一九九八/九九年度的一億三千八百萬元。
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對此回應說,在一九九七時,政府出售上水屠房用地一事上磋商失敗,政策小組遂於一九九二年十一月最終決定由政府興建上水屠房。結果,當局繼續推行私營化長沙灣屠場的構思。另外,前市政總署認為,關閉長沙灣屠場的建議涉及長遠的不明朗因素,未能紓減對長沙灣屠場運作模式造成即時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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