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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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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16] 花錢扮靚須心明眼亮

 消委會在過去三年接獲美容纖體中心投訴大幅上升,今年頭四個月已有九十九宗。消委會指出,大部分投訴均與誤導手法有關,是不公平營商手法的典型個案。消委會建議對美容院、美容師實行發牌制度監管,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委會接獲美容纖體中心投訴,由九八年全年九十四宗,上升至九九年的一百四十七宗,去年有二百九十一宗。今年頭四個月已有九十九宗。大部分投訴涉及「強力」推銷美容套票,但當顧客預約服務時,卻十分困難。以較平宜價錢吸引顧客繡眉、造雙眼皮、中途以種種不當手法,令所需費用倍增;支付龐大費用,聲稱不需依減肥應瘣謇峞A其後又反口,指顧客毀約,拒絕賠償等等,與誤導消費者和不公平營商手法有關。消委會發言人指出,不少投訴都反映,美容院未有清晰告之服務條件,或不承認向消費者的口頭承諾,當發生糾紛時,便以毀約,拒絕賠償。

 雖然大部分投訴,經消委會調解後,消費者都得到不同形式的賠償,部分美容纖體中心亦答允改善經營手法。但是,消委會仍然認為,有必要進一步監管美容院服務,包括考慮採用發牌制度。消委會較早前建議政府修例,正是要針對誤導消費者等不公平的營商手法。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光顧美容院服務時,應留意以下事項,以免招致損失。(一)消費者參與任何計劃前,要求先查看合約條文,可接受的話才簽署。如對方未能提供任何合約或收據,又或不肯把口頭承諾寫下來,最好是不參加。

 (二)消費者有權知道減肥方法是否安全和有效。減肥中心應提供減肥方法的詳細資料。例如用何種原理減肥及其科學證據等。消費者也應主動查詢藥物及儀器對身體的影響。

 (三)避免涉及手術或服用受管制藥物的減肥計劃,法例規定美容減肥中心不能提供此等服務。

 若醫生接受美容院介紹顧客,則違反醫務人員的專業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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