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5-18] 女師生服裝限制惹爭議放大圖片
女學生穿校服裙,大方得體。
【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與教協所做一個有關女老師及女學生服裝調查顯示,約三成的受訪女老師稱其學校限制她們不得穿褲回校,八成四的女老師表示,其任教學校限制女學生在某些情況下才可穿褲回校。教協認為,這些規定有可能構成性別歧視,希望學校有關方面能作出正視這個問題。
平等機會委員會和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於今年二月期間,進行了一項教師和學生服裝守則意見調查,該會發出共一千三百五十份問卷,收回七百四十四份,被訪的女老師中,百分之二十九的被訪者稱其任教學校限制女教師穿褲上班,而其中不足百分之一女老師更表示,校方絕對不准女教師穿褲回校,而其餘的受訪女教師則表示,校方視乎天氣,容酗k教師穿褲回校。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副會長李麗明表示,調查結果顯示,有百分之八十四的受訪老師表示,任教學校限制女學生著褲上學,而其中百分之十的女教師更表示校方絕不准酗k學生穿褲回校。李麗明又稱,在問及校方應否容酗k學生穿褲回校時,六成女教師稱不應,而四成則表示應該。而在問及應否容酗k教師穿褲上班時,絕大部分女教師則稱應該。
平等機會委員會高級平等機會主任束健銘建議,校方應讓女學生及女教師有選擇權利,如天氣寒冷、住所偏遠及要回學校做壁報等,應讓女老師及學生有權選擇穿褲回校,否則會引起不便。
教協與平機會均希望如學校不讓女教師及學生穿褲,她們應向校方提出申訴。
束健銘表示,現正處理一群女老師的投訴,她們指其校長不讓女老師穿褲上班,她們均是來自同一個辦學團體的學校,約有二十多間。平機會去年收到三宗有關女老師服裝的投訴,現已獲得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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