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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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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18] 禁煙尋善策 免有例難行

 「吸煙危害健康」觀點為大部分市民認同,已是客觀事實。最近,衛生福利局提出諮詢文件,有意將禁煙範圍擴大至酒吧、卡拉OK等娛樂場所,引來頗大爭議。贊成者認為,將禁煙範圍逐漸推廣到所有公眾場所,才能根本避免不吸煙市民受二手煙影響而損害健康;持異議者則認為,有部分人無法徹底戒煙,如果在卡拉OK、酒吧等場所也禁煙,無異趕客,不符合社會實際情況,政府應先作充分諮詢,以免相關修例重蹈知識產權修例的覆轍。社會人士普遍希望政府在推出新的政策之前,應該經過充分的諮詢,平衡各方面利益後才推出,不宜草率行事。

衛生福利局日前向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擬修訂《吸煙(公眾衛生)修例》,建議擴大公共場所的禁煙範圍,除酒樓外,酒吧、卡拉OK以至浴室、夜總會等,均分階段落實禁煙。政府認為,修例可以更有效堵塞現行法例漏洞,以便更好地執行有關條例,減少市民大眾因「二手煙」影響健康的機會。但是,在酒吧、卡拉OK等特殊營業場所禁煙的必要性及成效,受到社會上不少人士的質疑。

寬限期六個月至一年

 政府提交的文件指出,本港每年有五千五百人死於與吸煙有關的疾病,而由吸二手煙所導致的醫療開支便達到一億五千多萬元。政府在九九年投放於與吸煙有關的醫療開支更達七億九千多萬元。另外根據二零零一年住戶調查顯示,有七十三萬三千人在工作地方受二手煙影響。

 政府建議修例擴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範圍,是鑑於現時法例規定,只有超過二百個座位的食肆才要劃出不少於三分一的座位作為非禁煙區,而在工作地方並無禁煙的條例的做法效用不大,亦容易引起爭拗,而且不吸煙的食肆顧客很容易吸到二手煙。故此政府建議把公共場所禁煙的範圍擴大,除酒樓食肆外,酒吧、卡拉OK、所有辦公室、工廠及店舖室內地方均會全面禁煙。同時建議在法例實施時設立六至十二個月的寬限期。長遠來說,政府還建議將浴室、夜總會及麻將館列為禁煙區。不過會等到在室內禁煙落實執行後,才會正式生效。

 在學校方面,為免為學生樹立壞榜樣,政府建議在幼稚園、小學及中學的室內外地方全面禁煙,並在大學及大專院校實施室內全面禁煙。此外又建議立法禁止售賣香煙的攤檔展示香煙廣告,同時禁止煙草商贊助任何活動,亦不准在產品上,印上香煙的牌子。禁止香煙公司售賣香煙時,配售或贈予其他產品。

教育執法相輔相成

 衛生福利局局長楊永強日前在一個醫療國際會議上回應有議員及飲食界人士反對政府有關全面禁煙的建議,表示明白每項建議均會遇到反對聲音,亦估計在法例執行初期會有困難,但他說基於市民的健康,有需要就全面禁煙進行研究。

 楊永強指出,大部分議員亦支持修訂條例,只有小部分議員及飲食業界提出反對聲音,所以會給予業界及市民三個月的諮詢期,然後才會將草案交予立法會審議,但原則上政府會逐步在公眾室內地方實施全面禁煙。

 楊永強指出,政府也有意給予業界更長的寬限期,讓業界人士能適應全面禁煙。他認為,推行全面禁煙,除了靠法例外,亦需推行教育,相輔相成,以配合社會的發展趨勢。他舉例說,在過往人們很難想像在飛機上會全面禁煙,但現在已全面推行。

 楊永強又稱,無論吸一手煙和吸二手煙都會危害健康,有醫學研究指出,吸煙甚至會產生致癌物質。他說,相信家長都不希望子女因在公眾場合吸入二手煙而影響健康,對有關建議進行研究是有必要的。

 衛生福利局副局長堯紀中回應時承認,要有效落實法例,便只有靠市民自律,故執行上會有一定困難。他強調現階段只是建議,政府會用三個月時間詳細諮詢業界意見,並完成規管措施的影響評估,然後才落實執行細節,有關的修訂條例草案最快會在下個立法年度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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