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6-11] 哲人之死 後人之思
一九九八年董樂山先生翻譯並出版了美國新聞記者、作家I•F•斯東(不是那位傳記作家歐文•斯東)的《蘇格拉底的審判》。譯者和作者都說:「除了對耶穌的審判和處死以外,沒有任何其他審判和處死,像對蘇格拉底的審判和處死一樣,給人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了。」據譯者介紹,此書是嚴謹的力作,在西方影響不小。此書的指向,就是說它的現實意義,在於探討當時雅典的民主。作者是西方左派的新聞戰士,他對民主、自由問題也更敏感,而對這一點,譯者是有會於心的。此書出版後,很有影響。難得的是它的影響不止於當時,數年過去了,我發現近來還有人談論。
蘇格拉底大約生於公元前四七○年,死於公元前三九九年,活了七十歲。他是智者,善辯。他追求真理,不滿足於當時民主派的一點民主。他樹敵太多。他被控告為不敬神,散布邪說,教唆青年,上了法庭。依《蘇格拉底的審判》的作者意見,蘇格拉底本可以不死。一是他在法庭上不要太刺激審判者,或爭取他們的同情。一是還可以越獄逃跑。但是他兩者都不取。好像他只求一死,以證明雅典的民主並不完善。因為他一生都在不斷發議論,批評社會,如他自己所說,像一個馬虻,不斷咬那個肥馬,使它不安。法庭判他死刑後,依慣例問他還願提出什麼刑罰來代替死刑。他答道:「就罰我在普呂坦內安就嬪a。」這是一個天大的玩笑。普呂坦內安是個什麼地方?是當時雅典供養國家元老和國賓的地方。這不是有意刺激法庭來處死自己嗎?該書似乎相信這一點,他敘說了蘇格拉底既老且窮,而且看透世事,看透生死。我當時讀到這�堣]信服,而且體會到老年的心情,有蒼涼的同情。雅典處死這樣一位偉大的智者,我為雅典的民主感到惋惜(這是一個以古典民主著稱的地方)。但我沒想到雅典的民主制度和實質。
到了新世紀之初,接連讀到兩篇文章。一是《雅典憑什麼判蘇格拉底死刑》,載《萬象》第三期,作者黃洋。此文後來又被其他報紙轉載。黃洋先生的文章指出了雅典的民主制度曾枉殺了不少人。關鍵就在於雅典的民主和自由根本不是現代的民主和自由。「認為平等與自由理所當然都是民主政治的內容」,這是現代人想的。那時候,「民主政治」強調的是「人民的統治」,「『人民』是一個集合名詞,它體現作為一個整體的公民群體,個人完全被隱去了。」那�堣]沒有個人權威,即使是政治權威。表現在法庭上,有人數很多的陪審團。「無論什麼指控,無論犯罪行為是否確鑿,也無論是否造成直接的傷害,只要陪審團投票認定,罪名即告成立。」蘇格拉底是以二百八十票對二百二十票被判有罪的;後來又以三百六十票對一百四十票被判死刑的。看來,陪審團的人數是五百。只要是多數就行。這很可怕。我想起王元化先生《關於近年的反思答問》,那是一九九四年的談話。其時《蘇格拉底的審判》並未出版,但王氏早已注意到雅典的這種審判制度及民主制度。他說:「民主制度在希臘羅馬時代並不代表進步力量,只代表一種多數的暴政。比如貝殼放逐、競技場的群眾以拇指向上或向下來決定人的生死等等都是,蘇格拉底就是根據民主的程序被處死的。」王氏說到「多數的暴政」使人想到林彪說的「群眾運動是天然合理的」這樣的話,只要多數人同意的,就是真理。王元化的話更為一針見血,觸到實質。
我在河北省的《社會科學論壇》雜誌的第二期上讀到張遠山《蘇格拉底是否該死?》他對斯東的書提出尖銳批評。他說:「斯東花了二十年時間寫出的這部專著,僅僅是為了證明一個非常奇怪的結論:蘇格拉底是故意求死」。他不以為然。他說,「才智平庸的民主派往往不是才智傑出的反民主派的辯論對手,民主派在哲學論壇上簡直就不堪一擊。結果就會變成:言論自由允酗洏薔D言論,自由辯論使民主派一敗塗地」。那麼,還是壓住他們為妙。他說,其實,蘇格拉底是為了雅典的民主制度更完善,他因此而獲死,這就弄得後世的研究者莫衷一是。作者的根本意思是:「哲學的徹底性與政治的現實性幾乎完全不能相容。」他從哲學與政治,或者學術與政治的關係方面考察,頗能引人深思。
一部書出來,就怕沒有反響。有反響,又怕水過地皮濕,一談而過,不留痕跡。新聞戰士斯東寫此書傾注心力,董樂山先生譯此書也懷有深厚的感情。書出來三年了,反響還在繼續,甚至還在深入。讀者的注意力,從蘇格拉底事件本身,從雅典的民主,移到一般的民主和民主制度的問題上,書的現實意義也就顯露出來了。可見談古談玄,只要深刻,都能於現實有益。 李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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