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6-19] 議員促冷藏雞加標籤
【本報訊】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上,多位立法會議員促請食物環境衛生署,規管零售商及超級市場,在出售經冷藏處理的冷藏雞隻,以及冷凍雞隻,必須加上標籤,方便市民分辨,並指現時部分零售商的做法,剝削消費者的知情權。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容根更批評,冷藏雞隻經過解凍程序,容易滋生細菌,對市民健康造成威脅。
出席會議的食環署官員回應時強調,無論冷凍或冷藏雞,只要徹底煮熟,食用仍然安全,而且所有經過冷藏及預先包裝的食品,都需要列明標籤。當局會研究發出指引,提醒零售商如何處理有關食品,以保衛生。不過,當局並無計劃強制雞隻在售賣時,一定要預先包裝及附有標籤,認為有關做法會令包裝成本轉嫁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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