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1年7月21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1-07-21] 社會人士對判決有議論

 【本報訊】對於終審法院的有關判決,社會人士議論紛紛。有的人表示尊重終院判決;有的人則認為這次判決是沒有完全按照上次人大常委會釋法的原則,鼓勵一些人冒險來港產子。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表示,當然任何人關心香港的安定與繁榮,都不想看到大批人非法進入香港或者在香港非法居留的。我相信有關政府部門一定會作好部署,令到不會因為這件案件或者其他一些事情,在香港出現一些非法入境者,更不用說一個非法入境的浪潮。

 民建聯尊重終審法院裁決,但擔心,判決可能引起大量內地孕婦為了其子女取得居港權,而冒險偷渡來港,或以雙程證申請來港產子;希望內地政府與港府攜手合作,加強邊境堵截行動。

 港區人大代表馬力表示,他尊重終審法院的決定,但法院對莊豐源案的判決結果,則有可能在本港社會引起混亂,包括被不法分子利用,誘使內地婦女偷渡來港產子。馬力又表示,終審法院有關莊豐源案的判決,是否尊重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精神,是否尊重九六年特區籌委會通過的有關決定?是一個可以探討的問題。馬力認為,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判決結果可能影響到兩地交往,特別是對持雙程證內地人士來港旅遊、探親,內地政府是否要採取較嚴的行政措施。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弘毅表示,終審法院的判詞,其實訂出了一個標準,即香港在哪些情況下才需要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他表示,據特區政府提出的觀點,需要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的基本法條文,範圍比較闊,很多基本法條文的實施,都可能影響香港同內地的關係,但依照香港終審法院昨所訂出來的標準,可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範圍就比較小,將來只有在這些情況下才需要提交人大常委會釋法,所以昨日終審法院這一判決,其實肯定了香港的自治權。終院昨日的判詞,香港法院審案時是否提請人大釋法,只需看基本法條文本身是否涉及中央管理事務和中央與特區的關係。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判決可能會鼓勵一些即使未有本港居留權的人來港產子,不過,整體對判決表示歡迎,因為它確立一直沿用以「普通法」解釋《基本法》條文。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表示,不擔心終審法院的判決會引來大批內地居民來港產子,不過,他表示,政府一定要密切注意,若果後果嚴重,可以考慮修改《基本法》,但目前看不到有這個需要。他又表示,今次判決是特區如何界定自治範圍的重要案例。

 社區組織協會發言人稱,會為這些領養子女人士向入境處要求特別處理,她不擔心,另一宗在港出生男童莊豐源勝訴的案例,會導致大量持雙程證女子來港產子。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