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0-26] 「九一一事件」對保險業的影響
■陳岳雲 美國洛杉磯西來大學工商管理系主任、教授 美中工商協會理事兼秘書長
由於「九一一」事件造成眾多人的喪生、受傷,四架飛機的損失、二棟世貿大廈及部分國防部大廈的破壞,對美國眾多保險業影響甚大。美國保險公司估計需付幾百億甚至上千億美元的賠償。此一事件影響了不同類別的保險公司,包括人壽(Life)保險公司、財產(Property)、責任(Liability)保險公司等。
受影響最大的應為各種財產(property)公司。損失的二棟世貿大廈、四架波音飛機、部分國防部大樓,應都有財產保險。總保額估計幾百億。另外,汽車財產險公司的損失也應很大。二棟世貿大廈估計有近二萬輛昂貴的汽車,總賠償額估計至少幾億美元。
另受影響較大的應為人壽(life)保險公司。世貿大廈失蹤的六千多人,大都為高薪階層,估計大部分人均有人壽險,且保額較高。若以百分之五十的人投保計算,且每人投保額為一百萬,則總人壽險的賠償額為十億美元。若加上幾百位在飛機上及在國防部大樓犧牲的人,人壽保險公司的損失可能更大。
產品責任險公司損失亦很大。四架飛機上乘客的親人可以告航空公司航空安全檢不嚴,造成事故。在世貿大廈犧牲的親人可能告大廈安全設計不周,或告航空公司處置不當。而航空公司及大廈的業者均有此類責任險。估計這樣的賠償額很困難,因人因事而異。例如,一位吸煙而早逝的親人,告一煙草公司,陪審團裁決可獲賠償一百多億美元。受此一事件影響的其他保險公司,包括提供員工傷亡險的保險公司,及提供失業保險的公司等。
既然「九一一」事件對美國保險業的影響如此之大,可能的賠償額如此之高,為什麼美國保險業沒有像航空公司那樣面臨嚴重的生存危機?這裡主要的原因有:
美保險公司風險分散能力強
美國的許多保險公司,業務多樣化、國際化,有較強的風險分散能力。例如AIG(American Int,l Group)其國際保費收入大於國內保費收入,同時,此類保險公司均廣泛使用再保險來降低風險。一般地講,財產/責任(property/Liability)險公司,其再保險的比例約為百分之三十。就是說,若需賠償一百美元,再保險公司會賠其中三十美元。不幸地,人壽險公司一般使用再保險的比例較低,不足百分之十。這樣其所受之損失只能自己直接承擔。
另一個原因是美國保險業競爭激烈,保險公司林立,單一保險公司在某個特定市場的佔有率不高,一般不足百分之二十。大部分情況下不足百分之十。以六千多人犧牲為例,若由一家人壽險公司獨佔,其損失將非常慘重。而有十家保險公司共同負擔,則損失減少十倍。
保險公司尚未出現財務危機的另外一個原因是保險賠償尚未開始。從報損到保險公司調查、核實,確實賠償額等過程複雜,有的可能需一、二年甚至更長才能解決。當然,美國及世界金融市場,已即刻意識到保險業的巨大損失。所以,許多保險公司的股價,過去一周,損失慘重。
恐怖活動造成損失或將不獲賠償
「九一一」事件不僅直接造成了許多保險公司的巨額賠償,而且會長遠地影響美國及全世界保險業。影響之一,是今後許多保險公司,將不再提供由恐怖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的保險。事實上,英國保險已即刻宣布此一決定。保險合同中,有各種不適合賠償的條款。一般地,戰爭而引起的損失屬於此一條款,保險公司不賠償。在今後的保險合同中可能會指明恐怖事件與戰爭一樣,亦屬不適合條款。影響之二,是許多種類的保費將大幅提高。例如航空旅行安全險、特殊地區特殊的建築物,及財產/責任險等。
中國的應對方法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國家,保險業亦處於進一步改革、完善階段。中國的保險業可借鑒「九一一」事件對美國保險業的影響,採取相應的對策,使中國的保險業長久、穩定、健康地發展,更好地滿足廣大民眾、社會的需求,更好地保證、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繁榮。
保險業間的良性競爭是好事,這不僅促使不同保險公司改進服務,降低成本,而且會降低單一保險公司在某一特定市場的佔有率,從而降低、分散風險。
再保險/共保是保險公司發展的必要條件。不能因擔心肥水外流而不使用這樣行之有效、降低分散風險的方法。事實上使用再保險或共保不會影響一個保險公司的業績。例如一個保險公司若不使用再保險/共保,其最高賠償額能力只為一百億人民幣。若有百分之五十再保險/共保,其最高賠償能力就提高到二百億人民幣。這樣保險公司就能從事更多的業務。
美保險公司為何不使用戰爭條款
公關、良好形象是保險業生存的基礎。這次美國保險業損失慘重,他們本可使用戰爭條款,拒絕支付相關的賠償。美國總統及國會均已宣布這次恐怖事件是一場戰爭。所以,保險公司借助此一戰爭條款,理論上絕對站得住,但沒有一家保險公司想這樣做,因為他們擔心失去民心、失去投保者的信心、支持。國難當頭,應同舟共濟、豈可玩弄文字,推搪責任。若這樣做,一時的損失是少了,但其形象、聲譽必一落千丈。
建立有效的保險公司破產保護基金十分必要。此次事件,估計仍會有幾家美國的保險公司破產、倒閉。但美國各州均有相關的保險公司破產保證基金(Guarantee Fund),應能及時有效支付所有擔保人的賠償金。中國保險業的發展極需類似的保證基金,不能只靠中央或地方政府來擔當責任。前幾年,有些地方的信托基金破產,因沒有相應的保證基金,只能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出面協調、解決,這不僅對政府造成財務負擔,且造成部分投資者等的信任危機,後果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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