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2-22] 港深口岸短、中、長期改善建議
邵善波 李璇 一國兩制研究中心
港深邊境口岸的改善建議,主要以下列幾項原則為依歸:(一)政策上以便利兩地交往為主導:(二)運作上以維持兩制及各自監管為前提,在出入境制度及過境程序上盡量從簡,以提高口岸的效率;(三)減少人為限制,盡量取消通關時間和口岸使用限制;(四)以地區整體發展利益為主。
由於香港與內地在邊境管理架構、法規、執行方法上都在存在差異,且一直以來都是獨立運作,難以在一時之間達到全面銜接,因此,任何改變都應循序漸進,分期執行。
短期建議(二○○二年前)
(一)研究設立自動過關檢查系統的可行性,以提高口岸的使用率,紓緩口岸人手緊張,使可集中更多人力資源處理高風險旅客。
(二)改革出入境證件:香港方面可研究以智能身份證取替現有身份證的可行性,並在智能身份證中加入個人生物特徵樣本數碼,以配合自動化過關系統的運作。
(三)政府應盡快制定法例規管生物特徵的收集和使用,以保障個人私隱,防止個人生物特徵被濫用或作為跟蹤和監察個人行蹤的工具。
(四)延長口岸工作時間,將羅湖通關時間增加一小時至每天十八小時;將落馬洲貨車二十四小時通關措施擴大至旅客過關。
(五)取消專車專口岸的規定,使原來行駛文錦渡和沙頭角的客貨車輛均可使用落馬洲通道,乘客因而可享用落馬洲的二十四小時旅客過關服務。
(六)研究由港深兩地政府合建聯檢大樓及採用一站式聯合檢查的可行性。
(七)加強港深兩地較高層次的溝通和合作。
(八)加強內地邊檢人員的培訓。
中期建議(二○○三至二○○七年)
(一)引入自動過關操作系統,系統將配合生物特徵(指紋)和智能身份證使用,指紋將以指紋樣板數碼形式儲存於身份證中作過關時核對身份之用。系統將先在香港羅湖口岸試行,以測試長期實施自動化系統的效益。
(二)採用智能卡身份證作為出入境證件。所有香港居民,只要是現時可使用身份證出入境者,日後均可以智能身份證使用自動過關系統出入境。
(三)內地方面開始研究將香港居民往來內地的通行證融合在智能香港身份證內的可行性。
(四)逐步在所有港深口岸實施二十四小時通關。
(五)具體研究只檢入、不檢出或由一方負責出入境檢查的可行性,同時研究兩地出入境資料互通的問題。
(六)可考慮在新建的落馬洲皇崗鐵路口岸興建聯檢大樓。
(七)兩地聯手設立邊境口岸問題研究小組,就選定的邊境口岸運作和規劃問題進行研究。
長期措施(二○○七年以後)
(一)在所有港深陸路口岸的香港一方及內地一方設立自動化過關系統供香港居民使用,以加快旅客過關程序,集中人手處理較高風險的旅客。
(二)將港澳居民通行證合併於香港居民身份證中,以方便攜帶及配合兩地的自動過關系統使用。身份證中的資料可透過加密,確保內地出入境電腦系統只可讀取原通行證內所載的個人基本資料。廣東省公安當局將保留通行證的審批權,但會委托香港入境處將獲批者的通行證資料和證件編號加入智能香港身份證中。
(三)在所有港深口岸全面實施旅客二十四小時通關。
(四)擴大香港一方可使用自動化過關系統的旅客類別至其他毋須簽證來港國家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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