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05] 也文也武:昔日奧運
假期逛銅鑼灣時代廣場,與一位男士相遇,他問我可記得他是誰?可能是自己年紀大了,記憶力差,除了覺得這位男士面善外,其名字雖掛在唇邊,一時之間,也說不出來。這位男士見狀,便自我介紹是陳月法之子。此時,我才恍然大悟,連忙致歉。
陳月法先生是誰?為何在這專欄中談及陳月法先生?我相信本港體壇中人,對「李劍琴」這名字不會陌生。而陳月法先生便是與李劍琴師傅,同為我國西洋拳運動先行者。
一九三六年柏林奧運,李劍琴師傅與陳月法先生同為我國西洋拳代表。但當年國家經費困難,各代表須自籌經費前往柏林參賽。以足球代表隊為例,當時我國足球代表隊以香港球員為主,球隊從香港出發,經印度孟買前往柏林,沿途作賽籌募經費,途中作賽廿七場,獲勝廿三場,賽和四場,未曾一敗。全程入球一百一十三,失球廿七,其中「球王」李惠堂個人射入廿六球。雖然沿途戰績彪炳,但沿途作賽,征戰頻頻,人馬疲乏,及至在柏林奧運上正式登場時,首仗與英國對壘告敗。
至於李劍琴師傅與陳月法先生,雖獲代表我國參加柏林奧運的資格,卻因缺乏經費未能成行,徒令惋惜。可見當年我國健兒能夠出席奧運,實非易事。我學習西洋拳,師承李劍琴師傅。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民智思想保守,有所謂:身體髮膚受諸父母,不敢損傷。打西洋拳,拳拳到肉,為父母者多反對子弟參加這運動。所以,在當年來講,能夠從事西洋拳運動,除了父母開明之外,還須有堅強意志毅力。
韋基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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