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11] 歐洲行車白晝亮燈 放大圖片
在瑞典的道路上,即使是白天,車輛也是全部亮燈行車。
為一位車評人,每年都有機會應邀前往外地進行試車及參觀活動。馬年伊始,筆者就應瑞典SCAWTA車廠及其中國、香港、澳門、台灣和泰國市場代理——福方集團之邀,與一群SCANIA客戶飛赴歐洲五國,進行訪問和觀光活動。
行程從二月十六日展開,先從香港乘瑞士航空客機飛往蘇黎世,再轉機往第一個目的地——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這個北歐的工業城市,筆者已經第五度到訪,對其城市建設已無甚新鮮感;不過,它的道路法例和一些規定,仍然可以值得香港借鏡。
首先,訪客步出斯德哥爾摩機場,就會發現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所有在街道上行駛的汽車,不管是日間還是黑夜,也不管是陽光普照還是雨天下雪,頭燈都是亮著的,原來,這是北歐國家(包括瑞典、芬蘭、丹麥和挪威等)一項保障駕駛者、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強制性措施,假如駕駛者忘記將頭燈亮著,就會遭受檢控。
可能有人會質疑,日間開亮大燈的作用與成效,甚至擔心長時間使用大燈與縮短電池壽命,當然,這種質疑與擔心不無道理,但假如將之與提升行車安全掛鉤的話,就會發現電池損耗其實微不足道。而事實上、除非閣下是經常停車後仍然讓大燈亮著,否則的話,引擎在行車過程中,會透過發電機不斷給電池充電,從而保持電池在最佳狀態,因此筆者未見過瑞典街道上,會有汽車因電池耗盡而拋錨的情況。
開亮大燈行車的好處,在於可以讓其他駕駛者和道路使用者(包括行人),更容易察覺每輛汽車的動向與行蹤,尤其是對駕駛者而言,從倒後鏡觀察,尾隨車輛的動向一目了然,確實比沒有亮著大燈清楚得多。
當地車廠為了保障駕駛者不會忘記亮燈,在新車出廠時,已經把引擎起動裝置與車燈連結,撻車時車燈即同時啟亮。
據筆者獲悉,本港運輸署與警方亦正研究引入這種措施的可行性,年底前會有結果,或許,各位以後駕車也要日夜都亮燈也說不定。
(歐洲五國行見聞之一)
杰 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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