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09] 副刊釆風.百家廊:從寵貓之死談起
.徐康.
報載:某婦養一寵貓,愛之如親子。然寵貓不司捕鼠之職,家中鼠患不斷。婦購得鼠藥以肉食為餌置於室中,未料鼠竟獪(狡猾)而不食,寵貓則偷食之而中毒身亡。婦大慟。
這則「新聞」頗有趣,忍不住想對它議論一番。
首先,「家有寵貓」而又「鼠患不斷」,這本身就是一組矛盾,一組「悖論」。也可以說是一種諷刺,一個笑料。究其因,蓋「寵貓不司捕鼠之職」,足見寶貝貓貓因受寵而變「質」,連捕鼠的天性也失掉了。也難怪,貓兒吃的是不勞而獲的「現成飯」,又何須勞神費力,「親自」捕鼠呢?根子還是在一個「寵」字,歸其咎,則在「某婦」。
其次,對於以美味肉食為表象的毒餌,老鼠竟然避而遠之,「獪而不食」,此足見當今之鼠輩,格外狡猾,牠們對付人類的捕殺,己經頗有「經驗」,所以未曾「就範」。你有「政策」,牠有「對策」,無疑增添了「治鼠」的難度。
再其次,「獪鼠」不食毒餌,卻有「憨貓」(寵貓)偷而食之,「頂替」老鼠勇赴黃泉。既為寵貓,貓碗中一定是魚肉豐盈、美食不缺,然此貓卻仍要貪嘴。由受寵而生懶、饞,由懶、饞而致貪、佔——寵貓之悲劇,似有某種規律可循。
最後是「某婦」痛失寵貓而「大慟」,雖其情可哀,但亦事出必然。哀慟之餘,不知她可曾「反思」——寵貓之中毒而死,誠為「貓之過」,有沒有「人之過」呢?
讓我們從寵貓之死說開去,以貓、鼠的喻意為話題,或許能探知一些頗具社會意義的道理。
先說鼠。鼠為人人痛恨之物,故有「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之說。兩千年前的《詩經》中就有《碩鼠》一詩,將不勞而食的剝削者比作可憎可惡的大老鼠。唐朝曹鄴的《官倉鼠》詩云,「官倉老鼠大如斗,見人開倉亦不走,健兒無糧百姓飢,誰遣朝朝入君口?」更是將貪官污吏的醜惡嘴臉揭露無遺。當今世事,此類巨貪碩鼠、官倉鼠不僅並未絕跡,且仍有其不斷滋生的土壤。在我們社會主義的這個「家」中,「鼠患」頻仍乃是不爭的事實。
再說貓。世間以捕鼠為天職的「良貓」當是多數。但如前所述,那種不稱職的「寵貓」也是普遍存在的。牠們飽食終日,無所用心,早已失去了捕鼠的「本能」,只是尸位素餐、徒有貓名而已。更有甚者,則如明末寓言集《物感》申描繪的「曠貓」。曠貓即玩忽職守的懶貓,連老鼠都知其秉性而攻其「弱點」——用美味食品「供奉」牠「以鉗其口」,牠於是睜隻眼閉隻眼,「置群鼠不問」。清人褚人獲《堅瓠集》中更有一篇《貪貓》,內中描寫貓、鼠勾結,同食同寢,「和平共處」,關係「甚昵」。究其因,則鼠輩深知此貓之貪饞,故投其所好,「凡貓之所嗜,鼠必預儲以遣之。」貪貓「吃人口軟」,便任其為所欲為。文中說這樣的貓已經墮落為「鼠魁」。也就是說,「警官」受賄而變成了「匪首」,可以想見,欲治之何其難也!
玩忽職守的「曠貓」也好,內外勾結的「貪貓」也好,往往都是從養尊處優的「寵貓」演變、墮落而來。所以,要治鼠,須先治貓,尤其要整治「貓隊伍」中的懶、饞、貪、佔之風,以及內外勾結之徒。其次要看到,由於碩鼠們愈來愈狡猾,「治鼠」的難度大為增加,必須巧施善策,「綜合治理」,多方出擊,方能奏效。同時要堵塞「制度」上的漏洞,發揮「法制」的威力。如果這一切都能做到,加上我們的「貓」們都勇敢如虎,素質良好,忠於職守,那麼民間的鼠也好,「官倉鼠」也好,就都不敢猖獗,而只會聞風喪膽。若如此,我們社會中的「鼠患」當會大大減少。說到底還是那句老話:「不管白貓黑貓,能捉住老鼠的貓就是好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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