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11] 遮打清場市民商會皆讚好放大圖片
葉劉淑儀強調遮打花園清場行動獲得市民支持。
【本報訊】(記者 黎建安)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天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上月遮打花園進行的清場行動中,向記者使用手銬事件。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強調,警方的清場行動得到不少市民和外國商會支持,並表示不支持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清場事件。警方代表則表示會檢討設立採訪區的指引,並表明將繼續與記者合作。
多位議員均質疑警方上月在遮打清場行動期間,對待在場記者的手法。民建聯議員劉江華質問警方對記者使用手銬時,究竟是基於甚麼指引。民主黨議員張文光亦指警方當天設定的採訪區遠離爭居權者,有阻礙採訪之嫌。
另外,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表示,警方當天沒有必要對兩名記者使用手銬,認為是不可接受和需要譴責。她更指警方當天設立記者區的位置,令記者無法觀察整個清場過程,妨礙採訪工作,希望投訴警察課公平處理事件,然後把調查結果全部公開。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回應時表示,不支持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因為警察投訴課和警監會已確保投訴個案得到公平和公正處理。她明白到社會人士對此事有不同意見,她亦不排除有市民認為警方做法過於粗暴,然而亦有不少市民和外國商會發表意見,讚揚警方當天的清場行動果斷。她並當場讀出一份外國商會的支持信。
負責行動的警方中區指揮官黃柏年解釋,警方向記者使用手銬,是擔心妨礙警方的行動和影響拘捕他們的警員安全。他指當時警方在進行清場行動時,警員曾以擴音器宣布,希望市民離開遮打花園,當時有數十名記者已在遮打花園內,警方並沒有驅趕他們,但當警員採取行動時,有兩名記者妨礙警方工作,於是便勸喻他們到採訪區,但兩人當時拒絕進入,又不離開遮打花園,警方於是將他們拘捕,由於他們情緒激動,所以才扣上手銬,他們情緒平伏後便得到釋放。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黃敦義重申,警方是根據警察條例第十條來設立採訪區,當時是考慮到位置會否影響警方的工作或對任何人造成危險,並非要妨礙記者的採訪工作,並相信當天的採訪區位置合理。他續稱前天與新聞媒介團體會面,大家都同意不應因為這次事件,影響雙方的關係,同時警方亦會檢討設立採訪區的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