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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2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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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28] 立法必然 深入討論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新界工商業總會主席溫學濂表示,二十三條立法工作剛開始,「立」與「不立」的爭論根本沒有意義,因為基本法早已規定,立法是必然的。他認為,市民應對諮詢文件進行廣泛、深入的討論,在建議相關立法時,從維護國家安全的觀點出發,清楚而嚴謹地訂明危害國家安全所涵蓋的「七宗罪」,並遵循兩個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港人的各項法定權利,參照西方各國相關法律,再以現行法例為基礎,制定出既符合「一國」,又體現「兩制」的法律。

 黃埔居民協會指出,政府為實施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目的是為了解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統一的問題。涉及主權國家的最高利益本是中央政府權限,但基本法中規定由特區自行立法,體現中央對香港的充分信任。是次立法,只是跟隨各國通例的政府職能,普通法原則也提供了立法基礎,立法名正言順,在情在理。協會又相信,立法對香港人已享有的各種自由和權利都不會有任何削弱,也不會改變兩個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的現狀。

 九龍城區居民聯會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和統一是世界各國公民的必然義務,並非香港特殊的創設,香港現有法例中也有部分規定與之相同或相近,立法並非空穴來風。

 這項立法也令市民更加明確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界限,能夠清晰知道甚麼可做,甚麼不可做,辦事也更有準則、踏實。聯會認為,特區政府立法,是適時機之舉、得民心之為。

 香港青暉社表示,基本法是保障港人權利的法理依據,特區成立五年以來,都未就第二十三條立法,令基本法在香港未能全面落實執行,因此政府立法應該支持。青暉社指出,立法原意是禁止顛覆和分裂國家,是每一個國家都必須制定的法律,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區,有義務和責任維護國家和民族的整體利益。相信立法後,也不會影響言論和人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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