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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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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23] 彌補法制漏洞 增強投資信心

香港福建社團聯會

 香港作為一個高度自由開放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素以法規完善著稱,卻唯獨沒有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不能不說是法制上的一項缺陷。這不僅與香港今時今日的國際大都市所應有的法治社會形象很不相稱,而且一個缺乏根本安全保障的社會只會令投資者卻步。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完全可以彌補法制上存在的漏洞。

 日前,香港特區政府正式公佈「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進行公眾諮詢。本會支持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這是香港全面貫徹落實《基本法》所邁出的非常重要的一步,充分體現「一國兩制」,是十分必要的舉措。有關立法在確保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的同時,又充分保證香港市民現時所享有的自由人權和生活方式不受影響,應該受到香港廣大市民的支持。

「應」與「自行」有兩重含義

 基本法是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大法,二十三條未立法,基本法就未完全落實,因此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全面貫徹落實《基本法》所邁出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條文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應」在英文版中是「Shall」,乃「必須」之意,說明這是香港必須履行的責任;「自行立法」,則充分體現出中央政府高度重視「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方針。香港回歸祖國後,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反顛覆、反分裂的憲法條文及法律規定是十分清晰的,但中央考慮到內地與香港在法制上,乃至自由權利、水準都不盡相同,不把內地實施的有關條例直接在香港實施,而由香港自行立法。因此,基於尊重國家行使主權、尊重憲法精神,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十分必要的。

 二十三條立法,其目的是保障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及安全,禁止顛覆和分裂國家,這是每一個民主、法治國家都必須要制訂的法律。況且保障國家安全、領土完整,是每個國家公民都必須履行的責任,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有立法懲治叛逆、顛覆等罪行,因此進行立法是毋庸置疑、也無需爭議的。例如美國在「九•一一」恐怖事件發生後,亦採取了許多相應的條例和措施,以防止恐怖事件再發生,保障國家的安全。

法制缺陷要盡快彌補

 諮詢文件上清楚表明,有關的立法沒有抵觸基本法所保障的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完全符合兩個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香港市民享有高度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宗教自由、結社自由、旅遊交往的自由,《基本法》已有效保障了港人的這些權利,第二十三條所禁止的七種行為,毫不影響廣大港人正常的日常生活和習慣的生活方式,對普通香港市民來講,根本無需擔心。而且保障國家安全和利益,與保障港人安全和利益是密切相關的,只有在國家安全受到保障的情況下,個人的民主自由權利才能得到實施。我們相信,廣大的香港市民在充分了解諮詢文件的內容後,將會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做法。

 香港作為一個高度自由開放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素以法規完善著稱,卻唯獨沒有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不能不說是法制上的一項缺陷。這不僅與香港今時今日的國際大都市所應有的法治社會形象很不相稱,而且一個缺乏根本安全保障的社會只會令投資者卻步。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完全可以彌補法制上存在的漏洞,在香港的土地上不會出現損害國家利益的顛覆、分裂罪惡行徑,香港的社會治安和整體利益將因此得到進一步加強,從而增強來港經商和投資者的信心,香港這個國際大都市也將更名副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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