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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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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29] 論壇.人大代表須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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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必須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圖為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的嚴肅性應該得到維護,任何不願意遵守憲法和法律、不願意承擔公民責任和義務的人士,如果要參選,是不嚴肅的做法,也不會得到廣大市民和選舉會議成員的認同和支持。

■王紹爾 港區全國人大選舉會議成員

 第十屆港區人大選舉將在下月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發信給九百五十五位選舉會議成員,邀請他們出席下月一日在九龍灣展貿中心舉行的第一次全體大會。大會將投票選出十五名選舉會議主席團成員,並從中選出一位常務主席。會議是九百五十五位成員首度碰頭的機會,估計不少有意參選者將在會場爭取提名,但在議席仍然維持卅六席之下,今屆港區人大選舉的競爭氣氛將更趨熱烈。

須承擔中國公民義務和責任

 有更多的人士參選人大,說明回歸五年多來,港人的國家觀念和公民意識不斷增強。港區人大代表選舉,是在「一國兩制」方針下,港人作為中國公民參與國家管理。全國人大代表地位崇高,職責重大。但是,參選人大,首先必須承擔香港的中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所以,人大選舉的嚴肅性應該得到維護,任何不願意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不願意承擔公民責任和義務的人士,如果要參選,是不嚴肅的做法,也不會得到廣大市民和選舉會議成員的認同和支持。

 據傳媒報道,民主黨有幾個成員打算參選今屆人大選舉。恕本人直言,民主黨有幾個成員的這種做法,既令人匪夷所思,也是很不嚴肅的舉動。

民主黨的做法很不嚴肅

 民主黨應該知道,中國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全國最高權力機構。憲法還規定,人大代表必須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機密,並且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民主黨人士在這些方面的表現如何?是否具備憲法規定的人大代表的條件?還是讓事實來說明吧。

 眾所周知,民主黨與支聯會是「兩塊招牌,一套人馬」,一直進行違反憲法和基本法的政治活動,他們企圖改變或推翻中國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以所謂「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反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他們反對人大釋法,不承認人大的憲制地位。他們反對特區政府落實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反對承擔香港的中國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如果他們不徹底改變立場,用行動來證明他們遵守中國憲法和基本法,取得廣大愛國愛港市民的諒解和信任,怎麼適合參加港區人大代表選舉呢?

民主黨是否擁護憲法和基本法?

 民主黨最近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表演,徹底暴露了他們對憲法和基本法的敵視和反對立場。民主黨主席李柱銘近日跑到美國再度唱衰香港,他指特區政府就二十三條立法收緊人權自由、民主步伐向後倒退云云。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近日指出,香港大多數人都支持就二十三條立法,也沒懷疑立法將會影響新聞和言論自由,感到憂慮的人可能是「心中有鬼」。民主黨人士立即出來或「對號入座」、或極力否認,但都暴露了他們確實「心中有鬼」。但是,俗語說「平生不做虧心事,心中無鬼不會驚」,既然不會做危害國家安全和顛覆中央政府的事情,對二十三條立法何懼之有?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居民中中國公民的憲法義務。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第五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保守國家機密」;第五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民主黨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違反了基本法和憲法的規定,遑論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以及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民主黨是否「心中有鬼」?

 因此,民主黨一方面反對憲法和基本法,一方面民主黨成員卻要參選今屆人大選舉,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不得不使人質疑民主黨是否「心中有鬼」(外國鬼子的利益)?其參選人大的目的是什麼?

 本人認為,民主黨人士只有真正改弦易轍,用實際行動衷心擁護憲法和基本法,擁護全國人大的憲制地位,才適合參選港區人大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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