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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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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29] 基本法保障香港經濟發展優勢

■陳有慶博士 香港中華總商會永遠榮譽會長

 基本法確保香港原有社會及經濟制度不變,繼續奉行自由、開放和鼓勵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賦予香港財政獨立及經濟自主權,為公共財政定下金科玉律,維護了良好的營商環境,為香港的繁榮穩定提供了保障和基礎。

 《基本法》於十二年前頒佈,並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回歸祖國時生效。在此期間,曾有人發出疑問:「香港原有的自由和法治還可以維持不變嗎?」但五年多的實踐證明:《基本法》保證了「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在香港得到全面落實,特區政府依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受到切實保障,香港的法治根基更加穩固。

 《基本法》是一部具有歷史意義的法律,全面體現「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政策,是香港實行法治的核心框架,對於保持香港的長期穩定和繁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基本法》涉及香港政治、經濟、社會各方面,藉此機會我想分享一下,《基本法》對香港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據基本法抗擊金融風暴

 談到香港回歸後的經濟發展,不得不提亞洲金融風暴對香港經濟帶來的衝擊。一九九八年八月特區政府動用財政儲備捍衛香港金融體系的完整,防止國際大鱷狙擊和扭曲香港金融市場。據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曾蔭權透露,特區政府甚至不需要如殖民地時期般向宗主國先行請示,就根據《基本法》所賦予的財政獨立及經濟自主權,作出捍衛市場的正確決定,使金融風暴給香港金融市場帶來的損失減到最低。這次處理金融風暴的經驗,使特區政府及港人對《基本法》的精神,有了更深刻的體會。

為公共財政定金科玉律

 《基本法》亦為香港公共財政定下了一些金科玉律,如第一百○七條規定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和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第一百○八條則確定了香港一貫奉行的低稅政策。這些審慎理財的規定保證了香港這個細小且高度外向型的經濟體系擁有穩固的財政根基。九七年前形成的泡沫經濟爆破、全球經濟長時間低迷,使特區政府面對著暫時性的經濟問題。在《基本法》的原則下,龐大的財政儲備增強了市民的信心,亦有助刺激經濟復甦,再一次顯示了《基本法》的精神與力量。我們深信:當全球經濟出現復甦,目前的經濟問題必能得到解決,香港必定能夠進入另一個發展的新紀元。

維護良好營商環境

 在《基本法》中,還有不少和經濟有關的條文,例如對特區繼續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要求,對於香港作為獨立關稅地區的保障等。《基本法》更有些條文看似和經濟無直接關係,卻對香港的經濟發展有莫大影響。其中包括保障各項自由和權利、保障法院進行獨立審判、繼續設立獨立的廉政公署等,都有助香港保持一個優良的營商環境,對吸引國際投資者至為重要。根據九月十八日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發表的《二○○二年世界投資報告》,香港是亞洲吸收外來直接投資表現最佳的經濟體系,在全球榜上名列第二,這充分反映香港在維持自由公平的營商環境方面取得國際社會的認同和讚賞。

鼓勵公平競爭

 由此可見,《基本法》確保了香港原有的社會及經濟制度不變,繼續奉行自由、開放和鼓勵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更為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保障和基礎。作為香港人,我們應該更深入認識和了解這份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憲制性文件,真正體會高度自治的意義,認真落實,並善用其賦予的特有優勢,同心協力,將香港建設為亞洲的國際大都會。

(本文是陳有慶博士在本報舉行的「基本法實施五周年」研討會上的書面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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