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02] 皮之不存 毛將焉附
■林貴昌 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主席
就二十三條立法,是全面落實基本法的需要。香港已回歸祖國五年,就二十三條自行立法並未進行,這意味著基本法還沒有得到全面落實。香港特區必須履行責任,盡快就二十三條立法,以填補這一法律空白,保證基本法的完整性,為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提供法律依據。基本法授權特區政府自行立法,是中央政府對特區政府的高度信任和中央帶頭執行基本法、貫徹「港人治港」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是對「港人治港」智慧的一種考驗。我們相信特區政府有能力自行完成二十三條立法任務。
就二十三條立法,是維護國家安全的保障。國家安全在任何國家都擺在第一位,世界各國均有針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進行立法。「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這個道理舉世皆知;而且都不惜一切代價保衛國家安全。然而香港至今卻沒有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的相關法律,使香港無意中有可能成為破壞國家安全犯罪分子和敵對勢力的「特別保護區」。
就二十三條立法,有利於香港的繁榮穩定。香港回歸後「一國兩制」方針在香港成功實施,由構思變為現實,得到香港各界的普遍擁護和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但這並不表示圍繞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鬥爭已經結束。眾多事實顯示,某些政治勢力不停利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未立法的漏洞,乘機不停地挑起事端,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香港的前途是和國家的命運緊密相連的。香港政局不穩定直接危害到國家安全。因此,盡快就二十三條進行立法,用法律來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已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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