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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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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4] 資料:貧民木屋失火催生公屋

.本報資料室.

 香港的房屋問題,由一個純粹的居住問題發展成市民投資的工具,成為資產儲存的一種形式,銀行金融業放款獲利的對象,做生意向銀行貸款的抵壓品,政府收入的主要來源。樓價的飛升,製造了一批暴發戶;樓價暴跌,財富大量蒸發,消費收縮,嚴重影響經濟的復甦。

公屋前身為徙置大廈

 公屋的出現,可以追溯到一九五三年聖誕夜石硤尾村發生的一場大火,造成五萬災民無家可歸。港英政府為了安置災民,在原區興建了七層高大廈,稱為徙置大廈,這就是公屋的前身。

 一九七三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當時的港督麥理浩提出「十年建屋計劃」,目標在十年內興建一百五十萬人的公共房屋,確保市民能以可負擔的租金,租住一個較優質的住所,為公營房屋住戶提供一個真正的家。港英政府於是將廉租屋的兩座單位打通,為居民加建每戶一個的獨立浴室、廁所和廚房。由這個時期開始,徙置大廈改稱為公共屋h,亦即是現時的公屋。

五十年代默許搭木屋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總結公屋的角色時說,五十年代,港英政府無力應付大批外地來港人士的住屋需求,所以一直都默許他們興建木屋。

 直至發生石硤尾等地區發生多宗木屋大火,政府才興建徙置區,可見第一階段的公屋是為了安置災民而興建的。到了七十年代,公屋則起了穩定社會的作用。七十年代後期,香港經濟開始起飛,政府為了更妥善運用資源,一方面不停調整公屋入息限額,另一方面在七八年起,推出「居者有其屋」計劃,以低於市值的價格,將樓宇售給中、低收入家庭及公屋租戶。政府為了進一步削減房屋的補貼,又在八八年推出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免息貸款或補助低收入人士自置居所。

紓經濟壓力功能退化

 王坤認為:「以前公屋能夠幫助低收入人士,減低他們的經濟壓力,讓他們有一個休養生息的機會。但自八十年代,這種功能逐漸消失。九七後,私人市場更成為主導,政府亦只是願意資助最低收入的市民。」

樓價急瀉居屋存廢成疑

 居者有其屋計劃於過去二十四年在本港房屋計劃上可謂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其間在市場大約提供超過三十一萬個單位,尤其是在本港樓價高企的時候,為無法購買私人樓宇的低收入人士提供置業良機。然而,隨著本港經濟下滑,樓價急速下瀉之後,居屋價格貼近市場,相對其多年來作為平衡私人樓宇的作用便大大降低,其存在價值也大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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