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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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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23] 立法諮詢加強港人身份認同

■周轉香 離島婦女聯會主席

 香港回歸祖國已進入第六年了,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立法,是適當時機。

 世界任何國家都有法例保衛國家安全及防止分裂國家的罪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這是中央人民政府誠心誠意落實「一國兩制」,充分信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絕大多數居民是愛國的,是維護國土完整和安全的。因而賦予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就二十三條立法的權利,我們要珍惜中央人民政府的信任,將禁止叛國、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行為以法律訂明,這是我們實踐「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必須履行的責任。

 香港回歸祖國,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是中國南大門的一個重要城市,香港市民是全國十三億人民的一分子。維護國家安全,反對叛國、分裂國家,每一個有民族尊嚴的中國人均責無旁貸。透過對「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的理性討論,特區政府與社會各界的溝通對話和辯論,動員了全港市民的關注和討論,一洗過往殖民地統治時期,市民對政治的恐懼和冷感。通過討論和辯論,喚醒了港人對自身國民身份的認同。真理通過辯論而更加明朗,社會上支持的市民和團體越來越多,這將為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奠定堅實的民意基礎。

 回歸近五年多,香港社會保持穩定,原有生活方式保持不變,印證了中央人民政府堅決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方針,港人對中央信心日益增強。正是在這樣穩定的環境下,立法才會經深思熟慮和理性。從而使立法既能嚴厲制裁叛國、分裂國家,進行間諜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國民公敵,又能顧及不違反基本法內所載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

 本人對諮詢文件有以下意見:

 1、文件整體上是體現遵守基本法內有關兩條國際人權公約的規定,同時更參照了普通法的精神提出立法建議。諮詢文件反映特區政府既堅持原則性,又顧及香港的現實性。

 2、為體現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精神,本人贊同文件中有關「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及竊取國家機密」的立法建議。同意「廢除現行『叛逆性質的罪行』和襲擊君主的罪行」的過時並帶有封建殖民地色彩的條文。

 3、對文件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摘要第十三點中建議有關「煽動刊物」的定義,「(二)管有該刊物,而沒有合理辯解,即屬犯罪」的條文有如下建議:鑒於基本法第三十四條指明:「香港居民有進行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大專院校和公共圖書館,定會管有各種刊物,因此,本人建議對圖書館應獲豁免。

 綜上所述,立法是落實基本法的規定,是特區政府珍惜中央賦予港人的權利和履行責任的需要。更是實踐「港人治港」能力的考驗。因此,本人支持特區政府經廣泛諮詢港人意見後,形成藍紙草案進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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