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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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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28] 強積金計劃宜保持彈性

■朱幼麟 立法會議員

 三十年後,香港人口持續老化,政府未雨綢繆而推行強積金計劃,原則上當然值得支持。問題是,有關計劃理應選擇在經濟過熱時推行,但政府卻偏執地在香港處於四十年來最嚴重經濟衰退時推行。我曾經在強積金計劃推行前三個月,向積金局主席建議將計劃推遲實行,可惜當時我的建議未獲接納。結果如我所料,推行的時機欠佳,不僅事倍功半,更窒礙了經濟復甦,變成好心做壞事。

加重僱主財政壓力

 市道不景、裁員減薪成風,不少僱主和僱員在財政上都承受沉重壓力,政府此時仍強制僱傭雙方參與強積金計劃,只會令他們更加捉襟見肘。積金局的資料顯示,自強積金計劃在二○○○年底推行以來,參與的僱員及自僱人士數目一直上升,但到今年上半年起卻首見回落,減少了四萬五千人。這情況或多或少顯示了強積金為某些僱主加重了不少財政壓力,為了保障僱員的計劃卻成為僱主裁員的誘因,是何等諷刺!

資金變相調離香港

 更大的問題是,強積金乃變相向僱主和僱員加稅百分之五。無容置疑,強積金若在適當的時候推出,長遠而言是件好事,但是本港的強積金計劃生不逢時,結果其影響在短期五至十年間就等如向政府和僱員加稅百分之五,試問有哪個政府會在經濟低迷的時候仍強行加稅,向市民落井下石?再進一步看,強積金計劃比加稅影響更壞,因為即使政府抽稅後,稅收仍然會成為政府開支注入市場,反觀基金在收到供款後,資金都投資在外國的債券市場和本地的藍籌股。如此,變相將由中小企和小市民收集得來的資金一部分調離本港,另一部分調到富豪的手上,這些資金的調動是不會注入本地的消費市場,完全無助於刺激經濟。

進一步打擊消費

 強積金計劃實行後,僱員少了百分之五的收入去消費,僱主少了百分之五的資金去投資。試問本港的消費及投資市場又怎會活躍起來?現時約有二百萬人參與了強積金計劃,當中約一百七十萬為僱員,三十萬為自僱人士,強積金供款平均每月約二十億元,每年約有二百四十億,而計劃的總資產值為四百二十億元。如果這筆資金能重新流入市場,對刺激現時疲弱的消費市場一定有很大幫助,而首先受惠的明顯是依靠大量人力的中小企業,相信到時酒樓的倒閉數字都會大為減少。

大多數基金錄得虧損

 況且,強積金計劃自推行以來,大多數強積金基金均錄得虧損,當中一些基金更累積虧損了兩成以上。儘管強積金屬長線投資,但市民今天的消費行為一般來說都建基於對未來收入的期望,故此強積金虧損至少在心理上已打擊了市民當前的消費信心。相信熟悉基層的人一定會聽過市民抱怨說:「與其每月供款給人家蝕掉,倒不如自己花了算。」

須保持彈性

 正由於強積金計劃對本港的消費及投資市場影響巨大,我希望政府因時制宜,在強制推行該計劃時保持一定彈性。新加坡政府曾於一九九九至二○○○年因應經濟不景,酌情容許僱主的中央公積金供款率由原本的百分之二十減至百分之十,直至二○○一年才回升至百分之十六。既然新加坡也可以靈活安排,為什麼香港政府不可以呢?我懇請政府果斷暫停強積金計劃,盡快釋放數以百億元資金,為經濟注入強心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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