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30] 公民教育失敗誰之過
■黃家樑
聖誕節一連兩天的狂歡過後,尖沙咀文化中心仿如經歷了一場浩劫,留下的垃圾竟達二十噸之多,到處更滿是青少年的塗鴉,各界議論之聲不斷。社會人士莫不對當日公物受損及垃圾滿地的情況搖頭嘆息;社會輿論更直斥青少年欠缺公德心,本港的公民教育徹底失敗。
成年人沒有以身作則
毋庸置疑,文化中心廣場遍地垃圾和塗鴉的景象,實在顯示了青少年缺乏公德的問題。然而,只要大家稍加回憶,就不難發現在年宵過後的維園和中秋節後的公園及郊野,也有類似的情況,而上述節慶活動的主要參加者顯然不是青少年。再者,就平日的觀察所見,以及有關當局檢控的數據顯示,亂拋垃圾,欠缺公德,又往往以成年人為主。由此可見,缺乏公德心的問題其實普遍存在於不同年齡階層之中,把問題簡單地歸咎在青少年的身上,無疑有欠公允。相反,成年人既沒有以身作則,為下一代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我們又怎能夠要求青少年的「出污泥而不染」呢?
公民教育被邊緣化
其實,造成本港公德心普遍低落的成因,主要是過去多年間學校和社會公民教育的失敗。先就學校的情況而言,在「考試主導」的風氣下,本港基礎教育偏重學術知識的灌輸,公民教育被嚴重的「邊緣化」,淪為可有可無的陪襯品。一般來說,各科在課程緊迫的情況下,根本難以「滲透」公民意識的教育,開設獨立公民教育科的學校又只屬少數,且有堂數不足之弊,嚴重影響教學的質量。更甚者,在「功利主義」的社會氣候和師生比例偏高的影響下,師生關係嚴重變質,學校淪為流水作業式的知識工廠,教學只重資料的灌輸和技能的培訓,忽視學子人生觀和價值觀的發展;師生關係有時更被異化為知識的商業買賣,「身教言教」和「傳道解惑」的理想固然難以貫徹,「生命教育」和「價值教育」在學校內的生存空間亦收窄。久而久之,普遍香港市民的公民意識不足和道德水平低落,實在不足為奇。
重權利而輕責任
當然,在公民教育的推行上,家庭和社會也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自九十年代起,本港人權意識和個人主義興起,甚至矯枉過正,出現重權利而輕責任、重個人而輕社群的價值觀。更甚者,在部分傳媒推波助瀾下,挑戰法律者往往被視為英雄偶像,不問對錯就動輒投訴和指責的風氣深入人心,個人的權利被無限地膨脹起來,「公德心」、「社會利益」、「集體意識」備受忽略,自私自利的行為自必在社會上擴散。再者,就家庭教育而言,一些父母對子女溺愛驕縱,常為兒女的錯失推卸責任,文過飾非,形成新一代「嚴於責人,寬以律己」和「錯不在我,諉過他人」的性格。事實上,筆者從日常接觸的青年學生得知,他們根本就不覺隨處亂拋垃圾有甚麼大問題,因為垃圾自有他人清理,故責任不在自己,況且其他人也如此這般,旁人不必大驚小怪。因此,我們要反思的是甚麼促使我們的下一代有這樣的觀念,然後對症下藥,而不是把問題的成因簡化。
加強公民教育是治本之方
要言之,是次事件實反映了本港市民公民意識低落的問題,而各方實應汲取教訓,重視本港公民教育的發展,方為治本之道,否則文化中心廣場遍地垃圾和塗鴉的景象只會年復年地發生,甚至變本加厲。此外,有人建議當局要加強執法,打擊這些青少年的越軌行為,這實在有其道理。然而,現今青少年問題嚴重,雙失青年比比皆是,他們的精力無處發洩,生活又滿是挫敗感,若有關人員在執法時引起衝突,青少年在反叛情緒和集體行為的驅使下,或會做出更具破壞性的行為,這是有關當局不得不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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