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30] 楊鐵樑:悲觀激烈言論不可取 放大圖片
楊鐵樑希望公眾放眼未來公佈的廿三條條例草案細節,看是否符合普通法精神。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前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楊鐵樑表示,目前特區政府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處於落實立法方向的階段。即使政府已作出適當的修訂,由於仍然是諮詢文件,公眾應明白一定會存在灰色地帶;作為熟識法律的人士一定能夠在有關的灰色地帶中,作最壞及最嚴重的打算;但反對立法的人士不應過早地發表過分悲觀或激烈的言論,引起公眾不安。
楊鐵樑指出,特區政府日前推出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意見匯編及作出適當的修訂,充分證明政府聽取了不同社團、專業團體的意見;尤其刪除了最令人擔心的「管有煽動刊物」條文,已經顯示政府維護市民人權、言論及新聞自由的決心,其方向絕對正確及極為可取。
放眼未來公佈草案細節
他認為,公眾應放眼於未來公佈的條例草案細節,是否符合普通法精神及是否違反《基本法》所賦予的人權及自由;屆時有關的專業界別一定可以進行有效的監察。目前公眾可以利用諮詢文件或前瞻建議,作為理性討論的平台,並發表建設性意見,不應該現階段便認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不能再作修改,而進行猛烈的批評。
足以明白立法不會嚴苛
特區政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前瞻建議中,刪除了隱匿叛國罪,又重新訂明叛國罪中「戰爭」的定義;楊鐵樑認為,根據前瞻建議,公眾已經足以明白二十三條立法絕對不會比其他先進國家或地區,如美國、英國等嚴苛;對法例目前方向仍有不滿的人士,應該明確提出如何寬鬆、寬鬆程度的意見,而非無止境地要求進一步寬鬆或反對立法。
政府不會摧毀傳統優勢
對於近日「藍、白紙之爭」,楊鐵樑認為,公眾不應再糾纏於諮詢形式之中,最重要是特區政府公佈具體法例條文後,市民仍有機會表達意見,而特區政府亦會在聽取意見後,進行適當的法例修訂,便足以使法例在社會訴求及國家安全中取得平衡。
楊鐵樑續說,市民毋需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感到恐懼,因為香港過去百多年司法制度,具有牢不可破的、外國尊重的優良傳統:獨立、公正、透明度高;市民亦應該意識,特區政府根本不會利用第二十三條立法或其他個別事件,藉機摧毀這個源遠流長的優勢。
他又表示,部分國家及地區雖然有清晰的法例條文,但漠視執法制度,完全扭曲了法例原意;因此特區政府如果有意自毀長城,根本毋需進行廣泛諮詢,及多次向公眾解釋立法的原意及作出前瞻建議修訂,並承諾《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不會違反人權公約及普通法精神,所以公眾不應因社會紛紜的言論而過份擔憂。
立法毋須訂具體時間表
楊鐵樑強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確毋須訂下具體時間表,但將法律草案條文向立法會提交及討論的時間,則需要作適當的限制,讓公眾掌握立法的步伐,減少不必要的疑慮;否則立法變成無了期的工作,對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社會穩定構成不明朗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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