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31] 論壇.盡快制訂大珠三角協作計劃 放大圖片
董建華到廣東參觀訪問。
施政報告已為香港與珠三角合作提供了新的動力和方向,但要真正取得成果還須作出重大努力。現在就看如何跟進以制訂具體的行動計劃了。
■凌 (昆鳥)
今年的特首施政報告對加強與內地合作作了較全面的論述,令推動合作成為施政重點,可說是近年來香港政府對合作轉趨積極主動的結晶,報告肯定了香港與珠三角合作提升整個地區的總體競爭力,和建立大珠三角協作區是該區長遠發展的必然出路。
需要拓展合作領域
報告中列述了一些在近年進行或計劃中的具體措施,包括改善口岸銜接,增加粵人來港旅遊,加快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協商和研究建造珠江大橋等。但更重要的是提出了兩個推動合作的新思路:(一)拓展新合作領域。這是對粵方早前建議的積極回應。事實上隨內地擴大開放和兩地經濟融合的深化,新的合作機遇必然增多。(二)發育新商業模式,特別是吸引歐、美、日等發達國家的中小企業通過香港進入內地,和吸引更多珠三角企業到香港以作為開拓海外市場台階。兩者亦相輔相成:要以新模式來開拓新合作。
提出這些新方向確十分切合時宜。首先,經過多年在中國經營許多大型跨國企業已比較熟悉內地情況,對香港中介的依賴正逐步減少。它們本身更可扮演一定的引薦角色:通過其業務關係吸引眾多的衛星企業到內地。但相對來說中小企業資源不足,要自力到陌生的中國開拓業務困難較大,因此對香港的中介服務需求更殷。其次,如十六大決議所提示中國開放已進入雙向階段,除引進外更要推動內地企業「走出去」,而香港的國際營運優勢正符合所需。其實區內較大企業如科龍、美的、康佳及TCL等早已「走」了,現在真正需要協助的也是中小企業。香港自要加緊把握機會,特別是當新加坡及韓國均有意染指這類商機之時,更不容稍有鬆懈。
需要具體計劃和政策
當然,報告也有不足之處,特別是:(一)在對開拓新合作領域及新商業模式的描述中,因缺乏具體內容而流於空泛,尚待補充有關計劃和推動政策。(二)忽略了對珠三角眾多港商企業提供更好的扶持。要吸引這些企業大批回流並不實際,更恰當的是支持它們在內地繼續發展,特別是提升生產規模及技術水平以應付日增的國內外競爭。但為此可能要修改有關法例:現時許多政府支持企業或科技發展的基金均不能跨境運用。無論如何,珠三角港商企業不但是香港外匯收入來源之一,更是重要的中介服務出口對象。它們因競爭力不足而萎縮將損害香港的中介角式。(三)要有機地結合推動兩地合作和產業發展的政策。報告中重提了扶持金融、物流、旅遊及工商支援服務等四個重點領域以促進香港的經濟轉型。但報告對這些產業的發展如何與內地協調著墨不多。然而香港的經濟轉型必須與兩地經濟融合互動並行,由此而來的轉型才符合分工互補原則,才可具有效益和持續力。事實上,在重點產業發展上的配合正是急待開拓的兩地間新合作領域,今後宜多加探討。
反對合作非主流思維
報告對兩地合作的重視並不表示社會上的反對合作聲音將會消失,但這些聲音離主流思維已愈行愈遠;不會成為合作的主要障礙。主要問題反而是如何落實合作以使之及早帶來經濟利益。為此,首先要對落實方案進行周詳考慮以免因急於求成而招致失誤,但又不能拖延過久。當全球化及入世後外資加快到來中國時,香港不與內地融合固會被邊緣化,即使不及時融合也同樣有此問題。因此要恰當平衡融合的風險與速度。其次,要成立政府內部專職單位統籌有關合作的調查研究,公眾諮詢、具體規劃和政策制訂與執行等功能。由於涉及政府內多個部門,統籌辦理可助提高議、決、行等施政各環節的效率而減少阻延。由於跨境發展規劃及推動產業發展向非慣於不干預的港府強項,故應較多吸納外界人才參與。最後,要與中央及廣東磋商建立更有效的大珠三角區內各市的發展協調機制(參看本報論壇版十二月十八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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