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31] 如何達到互惠互利的珠三角融合
■李華明
過去二十年,內地實行改革開放,香港製造業北移,成功轉型為以服務業為主的經濟體。不過,在這個過程中,香港卻因為經濟基礎過於狹窄,導致大量低技術工種流失的問題。當時由於有地產泡沫的支持,內需得以維持,支撐著龐大的內部消費市場,創造了大量低技術服務業職位。但當地產泡沫爆破,隨即出現內需不足,持續通縮,與結構性失業的問題。
特區政府在九八年提出發展創新科技,推動產業多元化,無疑是一個解決方案,有助鞏固本地經濟基礎。五年後的今天,當我們提出加快珠三角洲經濟融合時,亦不應該忽略產業多元化,以及鞏固本地經濟基礎的重要性。
珠三角經濟融合發展二十年至今,一直由市場自行推動,但發展至今可能已面臨樽頸,需要雙方政府作出協調,作出改善。除了有關跨境道路建設、跨境會談的制度安排、兩地人流規限的放寬、調解及仲裁經貿糾紛,解決兩地融合衍生的社會民生問題的方案之外,珠三角融合到今天為止,主要在於港資北流,多於北水南調,今天的融合至今為止比較側重單向的融合。
在這個過程中,雖然壯大了本地服務業,但本地服務業的主要客戶仍是北上港資,內地企業以至海外企業至今仍佔少數。甚至本地服務業亦水向低流,逐步向內地流失,外部經濟活動對本地經濟的增值能力,愈來愈低。即使外圍經濟好轉,亦難以有力帶動內部經濟,亦即所謂「外熱內冷」的現象。
所以,珠三角融合日後的重點工作應該是爭取雙向的融合,研究如何減低內地對企業資金南下的限制,讓香港在一個公平的環境,以一國兩制所保障的自由法治制度,優良的營商環境,競逐內地的資金、人才,及高增值企業,來港投資,來港消費,紮實本地經濟基礎,增加就業機會。
要達到這個目標,我們認為香港在珠三角融合的定位,應該是「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特首亦應該向市民承諾,堅決維持「兩制」的決心,否則,喪失國際特色的香港,兩地都難以在融合過程中得到真正的好處,發揮互補優勢,有的只有惡性競爭。
政府亦應想辦法,令珠三角融合為香港帶來更多產業,促進產業多元化,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令中下階層得以受惠,不會導致只有從事物流及運輸等行業的大企業受惠。
事實上,面對區域貿易主義的發展,歐洲、北美、東南亞相繼成區域貿易組織,兩岸四地被夾在這些龐大的經貿集團中,必須加強合作,才能面對繼後的挑戰。今天,兩岸四地都已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又是少數仍未加入任何區域貿易協定的地區。若四地組成大中華自由貿易區,有機會發展為亞洲區的主要經濟力量,抗衡北美自由貿易區、歐盟、東盟、以至日本。無論從地域、文化、經濟融合程度、經濟互補性及各自經濟轉型需要等因素來看,組成大中華自由貿易區既合適,亦合乎四地的經濟利益。
政府與內地商討「更緊密經貿聯繫」是落實大中華自由貿易區的第一步,最終目標應該是促進內地完成市場改革,與香港共組自由開放經貿體系。
短期而言,雙方可以引用世貿容許的「過渡性臨時協定」,來減輕協議對內地的衝擊。香港在爭取內地開放各項服務業的限制(例如:控股限制、分店限制、政府採購、專業資格認可等)時,可以建議首先在五個經濟特區(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及海南)作出開放。首先在五個經濟特區實施全面經濟開放,作為加入世貿後全國的示範,其做法與內地在二十年前先以經濟特區推行改革開放的概念相若。
與此同時,政府可以在協議中爭取港貨內銷零關稅的安排,有助吸引外商來港設立總部、投資及設立工業產品的主要生產部分、科研及高增值工序,成為「香港公司」。這些「香港公司」可以零關稅進入內地市場,亦可以把部分勞工密集的工序搬到內地進行。過程中,政府可以首先重點爭取適合香港發展的工業,減輕對內地可能造成的衝擊。
上述安排對內地及香港有互惠互利的作用,可吸引更多海外企業來港設立地區總部,鞏固香港的四大支柱行業,甚至吸引海外製造業來港投資,進一步發展四大支柱產業;另一方面,有關安排亦可以協助內地吸引更多海外投資,良性的市場競爭亦可提高內地經濟特區的競爭力,達致真正的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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