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08] 文匯社評:用最大決心解決財赤
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昨日會見傳媒時談到兩件事:一是公眾廣泛關注的公務員減薪問題至今未有決定;二是政府計劃加快處理不稱職員工的程序。第一件事反映政府在公務員減薪問題上仍然舉步艱難;第二件事顯示現有的公務員制度中不合時宜的部分,令政府精簡架構、提高效率的努力深受掣肘。
公務員減薪問題,事實上已經迫在眉睫。因為政府在下個月初就要公布新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如果屆時政府只是向市民開刀,要求加稅加費來填補巨大的財赤,而對削減遠遠超出市場水平的公務員薪酬一事卻不作出交待,社會是不可能接受的。這是政府和公務員都必須面對的問題。
當然,現在政府確實面臨兩個實際的困難。一個是法律方面的問題。公務員已就去年立法減薪提出訴訟,在今年五月法院完成審理之前,政府不宜向立法會提交新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法案。另一個是制度方面的問題。按照擬定的時間表,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要在九月才能完成。在現有制度規限下,政府跟隨薪酬調查的結果落實薪酬調整是較為有效的途徑。我們認為,只要政府有決心,市民和公務員共同努力,這兩個障礙都是可以跨越的。
實際上,社會各界並非要求公務員減薪一定要在新財政年度一開始即四月一日就要實施。政府如果確因法律和制度的制約要到九月份才能具體減薪,就要向市民講清楚,並在三月的預算案中作出明確宣布: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結果九月份出來之後,立即落實減薪。而公務員團體對政府的做法應該採取合作的態度,以顯示願意與市民共渡時艱、共同承擔的誠意。相信這樣的安排,會得到市民的諒解。
從政府落實公務員減薪和處理表現不良公務員所面對的重重困難中,可以清楚看到進行公務員制度改革的迫切性。早在過去的一、二十年間,實行與香港相類似公務員制度的澳洲、加拿大、新西蘭、新加坡和英國,已不斷地進行公務員制度改革,做到根據政府的財政負擔能力和公務員的工作表現增加或減少薪酬。而香港則幾乎是二、三十年一貫制,無論政府財政多麼困難,某些公務員的工作如何差劣,工資依然是只能加不能減。許多地方的公務員制度早已引入了現代管理中績效獎懲機制和靈活的聘用制度,而香港仍然只是以是否觸犯法律作為懲罰的底線,政府要將一名害群之馬革職辭退,往往要花上一年多的時間。
香港的公務員制度只有與時俱進展開改革,引入現代的獎懲和聘用制度,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問題,避免時時因為減薪爭吵而給社會帶來的困擾;才能真正做到精簡架構,清除冗員,提高效率;也唯有如此,香港才能真正回到「小政府」的正途,消除入不敷出的結構性財赤痼疾。一些地區改革公務員制度的直接動因,就是來自政府的財政壓力。香港面臨如此巨大的財赤,還不下大決心改革過時的公務員制度,只會使問題越拖越難解決。社會對此應該有危機感。
解決財赤關係到香港經濟的大局和市民的福祉。行政長官董建華昨日在政府新春酒會上致辭時強調,政府有最大的決心和信心,解決財赤問題。這正是市民希望政府採取的態度。公務員應該與市民同舟共濟,共同為解決財赤作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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