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12] 食霸王魚蛋兩警宵禁
【本報訊】兩名軍裝警員涉嫌於尖東一小食店食霸王魚蛋、串燒及墨魚,繼而毆傷店主,及後更要求他們不要舉報。兩名警員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普通襲擊及偷竊等共八項罪名。裁判官批准兩人以兩萬元保釋外出時,特別要兩名被告需遵守宵禁令,不准進入尖沙咀加連威老道範圍,及禁止離港。
兩名被告,分別為二十八歲黃炳成及三十三歲李國華,現已停職。黃被控六項罪名,三項為偷竊、兩項為普通襲擊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控罪指黃涉嫌於二○○○年十一月至十二月及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尖沙咀區三次偷竊屬於吳建邦的魚蛋、串燒及墨魚,並曾襲擊吳建邦及朱麗珍。另外李則被控在公眾地方醉酒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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