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12] 論壇.「一國兩制」與關心國是
■周八駿
香港永久性居民尤其中國公民有權利和義務就國家大事發表意見或建議,並訴諸行為。但是,一切言行必須守法。在香港,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包括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性法律;在內地,則必須遵守內地法律,即便有人在觀念上不認同或不完全認同,但必須遵守。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民主黨批准其三位黨員參與競選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代表,結果,三人都在預選中落選。另一位以學者身分參選的前民主黨副主席,也取得同樣結果。這件事至少帶出這樣一項資訊:民主黨人欲循建制途徑參與國是,但是,該黨的一貫立場讓人們懷疑他們參與國是的動機和目的。
以理性態度參與國是
早在港英時代,香港人就普遍關心內地的政治經濟和社會變遷。香港的祖籍為中國的居民即便加入了外國籍或者取得了外國居留權,仍然心繫祖國的發展。正是血濃於水的民族感情,使不少香港的中國人在內心深處深深地為內地某些現狀跟他(她)們的價值觀念之間的矛盾或衝突而苦惱;然而,也正是內心情感上的這一類苦惱,需要「香港的中國人」即「中國的香港人」以理性的態度來過問或參與國是。
兩種方式和途徑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表達對於國家大事的看法大體有兩種方式:一是在香港本地循各種途徑包括媒體發表自己的意見或建議;二是到內地循各種途徑包括媒體發表自己的意見或建議。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行動參與國是的途徑大體也有兩類:一是循建制途徑,以港區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身分,參與中央或省市的國是;二是循非建制途徑,以香港本地政黨、團體或個人身分獨立地、或者與香港以外的政黨、團體或個人相互配合,來介入內地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活動。
毋須贅言,鑒於內地和香港各自「兩個過渡」的不同內容和特點,在「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關心和參與國是需要審慎把握的是在政治(包括宗教)方面。
九七前港英對待中國的態度
有一種觀點:《基本法》保障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因此,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可以如同九七前那般自由地批評中國內地的政治,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黨、團體或個人可以如同九七前那般隨心所欲地介入內地政治活動。好吧,就讓我們先來回顧和檢討九七前港英政府本身對待中國的態度,再來回答這一種觀點是否正確。
香港從來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然而,曾經長期管治香港的英國與中國是兩個不同的國家,九七前唐寧街十號在處理對華關係以及指導港英當局處理涉及與內地關係問題上,奉行國際社會通行的地緣政治原則,採取了兩手政策。
基於地緣政治原則,英國為了保住其管治香港的地位,在西方國家中於一九五○年第一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保住其管治香港的地位,港英當局在相當一段時間�婺T止或限制台灣方面在香港的政治活動,以避免香港成為台灣當局對大陸進行敵對活動的基地。甚至香港與台灣的經濟交往遲至九七前隨大陸與台灣民間交往的解禁、發展,才逐步升溫。
同樣,基於地緣政治原則,為確保其有效管治,港英當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採取了種種措施來收緊對香港居民的控制;尤其,長期嚴格防範、遏制甚至打擊親中團體和人士的活動。親中團體和人士在九七前一直居香港社會非主流地位,正是英國對華政策另一手的結果。
九七前夕,英國結束管治香港在即,從倫敦的全球戰略出發,一度調整其對華政策,突出表現在彭定康單方面推行政制改革方案,進一步培植香港本地民主拒中抗共勢力,企圖為特別行政區政府設置障礙。但是,為了實現光榮撤退以及維護九七後英國和英資在香港的影響和利益,唐寧街十號最終還是顧及地緣政治原則,返回英中合作軌道。
九七後堅持拒中抗共悖離大勢
九七後,香港的中國公民當家做主,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的關係跟港英時代與內地的關係有本質的區別。港英當局對內遏制甚至打擊親中團體和人士、對外與北京維持友好關係的兩手政策,不可能在九七後延續。香港的民主拒中抗共勢力堅持九七前的立場和言行,是悖離大勢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央人民政府以及內地各級地方政府建立和發展相互尊重或信任的關係,不僅不違反或偏離「一國兩制」,恰恰相反,正是「一國兩制」的題中應有之義。
香港不能變成反對大陸的基地
鄧小平早在一九八七年四月十六日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就明確指出:「一國兩制」也要講兩個方面。一方面,社會主義國家�堣像\一些特殊地區搞資本主義,不是搞一段時間,而是搞幾十年、成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確定整個國家的主體是社會主義。否則怎那麼能說是「兩制」呢?那就變成「一制」了。「『中央』的方針是不損害香港利益,也希望香港不會出現損害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事情。要是有呢?所以請諸位考慮,基本法要照顧到這些方面。有些事情,比如一九九七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干預首先是香港行政機構干預。」
香港的某些政黨、團體或人士以為自己是「中國人」,就有權利和義務過問和參與國是,卻同時又以「一國兩制」為藉口,堅持其敵視中央人民政府的立場並付諸言論行動。這在理論上是詭辯,在行為上則是損害「一國兩制」。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是有權利和責任關心國家主體的發展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尤其中國公民是有權利和義務就國家大事發表意見或建議,並訴諸行為的。但是,一切言行必須守法。在香港,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包括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性法律;在內地,則必須遵守內地法律,即便有人在觀念上不認同或不完全認同,但必須遵守。這其實已超出「一國兩制」範疇,關乎在這個星球上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生活的最基本的遊戲規則。 (六論「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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