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17] 陳日君公然聲稱 不接受23條立法
【本報訊】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昨日在一個研討會後聲稱,《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內容完全不可接受。不過,他並沒有詳細解釋「不能夠接受」的是哪一方面的內容,又不肯評論在立法後應否依法而行,只稱草案仍未是法律。
雖然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問題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諮詢,又主動與各大團體,包括陳日君本人會面及解釋,但陳日君仍堅稱整個立法程序「不夠民主,太強頑及愚蠢」。
他聲稱自己未來數天會與部分天主教團體商討跟進行動。他又聲稱自己的批評是出於「良心」,「只是說應該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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